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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7
- 来源:中科检测
中国和欧盟在化妆品过敏原的成分管控方面有一些差异,主要体现在法规要求、管控成分种类、标签标注以及检测要求等方面。以下是具体的比较:
一、法规依据
1.中国:
依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22年版)。
要求化妆品中使用的成分需经过安全评估,并对过敏原成分进行标注和风险控制。
2.欧盟:
依据《欧盟化妆品法规》(Regulation (EC) No 1223/2009)及其配套的《化妆品成分安全使用规范》(COCO)和《化学品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
欧盟对过敏原的管控更加严格,要求标注更多种可能的过敏原成分。
二、过敏原成分管控差异
1. 香料类过敏原
中国:
香料过敏原包括柠檬烯、丁香酚、香草醛等,需标注在标签中。
欧盟:
欧盟要求明确标注26种常见的香料过敏原,如柠檬烯、丁香酚、香草醛等,并需标注为“可能引起过敏反应的成分”。
2. 防腐剂类过敏原
中国:
对甲基异噻唑啉酮(MIT)等防腐剂有使用浓度限制。
欧盟:
对MIT的使用浓度限制更严格,某些防腐剂如甲醛释放剂的使用也被严格限制。
3. 染料类过敏原
中国:
对染料过敏原的管控较为宽松,未明确列出具体的过敏原成分。
欧盟:
欧盟对偶氮类染料等过敏原成分有严格的限制,并要求标注。
4. 植物提取物类过敏原
中国:
未对植物提取物过敏原进行明确的限制,但要求标注可能引发过敏的成分。
欧盟:
对某些植物提取物如花粉提取物等过敏原成分有更严格的管控,并要求标注。
5. 防晒剂类过敏原
中国:
对部分防晒剂如羟苯丙酮(OH-PABA)有限制。
欧盟:
对防晒剂的管控更为严格,某些防晒剂如羟苯丙酮被禁止使用。
三、标签标注要求
中国:
标签需标注可能引起过敏的成分,但未明确要求标注具体种类。
欧盟:
标签需明确标注26种香料过敏原,并对其他过敏原成分进行标注,如防腐剂、染料等。
四、检测要求
中国:
企业需委托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如中科检测)进行过敏原检测,确保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欧盟:
检测要求更为严格,需符合欧盟的检测标准,并提供相关检测报告。
五、市场风险监测
中国:
化妆品上市后需进行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处理过敏原引发的问题。
欧盟:
欧盟建立了完善的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CPAERS),对过敏原引发的不良反应进行动态监测和管理。
六、总结
中国:过敏原管控主要以安全评估和标签标注为主,对某些成分有限制和检测要求。
欧盟:管控更为严格,对过敏原成分种类、标签标注和检测要求更加详细,且建立了更完善的市场监测体系。
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或检测支持,可以咨询中科检测,了解更多关于中国和欧盟化妆品过敏原管控的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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