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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 来源:中科检测
2026 年 7 月 29 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2026 年第 70 号),在《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框架下,推出多项优化措施,系统性降低企业合规与时间成本。本文聚焦与检测、备案最相关的调整。
一、减免动物试验资料范围扩大
公告将免于提交毒理学试验报告的范围,从普通化妆品扩展至特定特殊化妆品与使用了新原料的普通化妆品:
特殊化妆品中的烫发产品、非氧化型染发产品、仅具物理遮盖作用的祛斑美白产品;
使用了新原料的普通化妆品(儿童化妆品除外)。
上述产品若生产企业已取得所在国家(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资质证明,且产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能够充分确认产品安全性,注册备案时可免于提交该产品的毒理学试验报告。国家药监局技术审评部门可适时调整减免范围。
这对企业意味着:部分品类可省去毒理试验的周期与费用,但前提是安全风险评估充分、资料齐备。
二、原料安全相关信息改为企业存档备查
产品注册备案时,注册人、备案人无需填写产品所使用原料的安全信息文件和原料报送码,仅需填写原料生产商名称,相关资料由企业自行存档备查。国家药监局不再公开原料报送码。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等技术文件有质量规格要求的原料,仍须在配方栏或安全评估资料中提交质量规格或检验报告。
三、其他优化方向
公告还涉及鼓励国际化妆品新品在中国首发、配方体系近似产品共用安全性技术资料、简化生产场地跨境转移资料、扩大功效宣称评价试验方法接受范围、简化境内责任人变更资料等措施,整体指向“在守住安全底线前提下做减法”。
四、对检测与备案节奏的影响
减免毒理报告不等同于“不需要安全数据”——企业仍需以充分的风险评估支撑安全性。对仍需开展毒理试验的产品(如需人体安全性试验、未纳入减免范围的品类),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与现行方法体系的机构出具可溯源报告,仍是合规关键。
中科检测可承接特殊化妆品毒理试验、新原料备案毒理评估及化妆品人体功效评价,方法依据现行法规体系,出具的报告可用于注册备案审核。政策细节以国家药监局官方公告及配套解读为准。
中科检测的承接能力
中科检测(广州)具备 CMA、CNAS 资质,可承接特殊化妆品注册毒理试验、新原料备案毒理评估及化妆品人体功效评价(美白祛斑、防晒、抗皱、舒缓、保湿等),方法依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年版及历年制修订通告。具体项目以 CMA 资质附表范围为限,委托前可提供产品信息由技术对接确认方案与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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