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检测介绍
木材防霉剂指用于防治木材霉菌及变色菌的防霉剂产品,竹木制品防霉处理效果需经规范试验评价;按 GB/T 18261-2013 以黑曲霉、桔青霉、绿色木霉等霉菌与可可球二孢、串珠镰刀菌、链格孢菌等变色菌混合接种,在 28℃±2℃、相对湿度≥95% 培养 28 天,测定防霉剂毒性极限浓度并评价防治效力,适用于木材防霉剂研发筛选与竹木制品防霉认证。
中科检测可依据 GB/T 18261-2013 开展木材防霉剂效力检测,覆盖GB/T 18261-2013 以下对象,出具 CMA&CNAS 检测报告。
检测结果以 CMA&CNAS 检测报告形式交付,支持产品合规上市、功能宣称验证与市场准入。
2. 检测对象
GB/T 18261-2013 适用于以下对象:
| 对象类别 | 说明 |
| 木材防霉剂 | 用于防治木材霉菌及变色菌的防霉剂产品研发与筛选 |
| 防霉处理木材及制品 | 经防霉剂处理的实木、竹材及木竹制品 |
| 人造板与装饰材料 | 人造板、竹木装饰材料的防霉防变色试验 |
| 竹材及藤类 | 参照标准执行防霉与防变色试验 |
| 标准规定了防霉剂对木材霉菌及变色菌防治效力的实验室及户外试验方法,适用于实验室条件下确定防霉剂的毒性极限浓度,以及户外试验评估防霉剂的防治效果。 | |
3. 标准依据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发布 / 实施 | 状态 |
| GB/T 18261-2013 | — | GB/T 18261-2013 于2013-11-12 发布、2014-04-11 实施(现行有效)。 | 现行 |
4. 检测项目
木材防霉剂防治效力试验的核心是测定毒性极限浓度:
| 项目 | 说明 |
| 毒性极限浓度 | 防霉剂有效抑制霉菌和变色菌侵染木材及其制品的最低浓度 |
| 供试霉菌 | 黑曲霉、桔青霉、绿色木霉等竹木高发霉菌 |
| 供试变色菌 | 可可球二孢、串珠镰刀菌、链格孢菌等变色菌 |
| 接种方式 | 混合霉菌接种,模拟自然霉变环境 |
| 培养条件 | 28℃±2℃、相对湿度≥95% |
| 培养周期 | 7 天、14 天、28 天定期观测,以 28 天为最终评价周期 |
| 2013 版较 2000 版的主要变化:增加竹材种类选择及竹材试样制备方法、增加串珠镰刀菌与链格孢菌两种变色菌、增加混合霉菌接种测试方法、针叶材增加辐射松和樟子松、阔叶材增加毛白杨等。 | |
5. 检测方法
依据 GB/T 18261-2013,实验室试验按以下流程开展: 1. 试件制备:按标准要求裁切试件(竹木制品优先采用表面完整试件,常用尺寸 50 mm 顺纹×20 mm×5 mm),编号、称重、密封边缘,避免内部吸湿干扰表面防霉测试结果。 2. 防霉剂处理:根据防霉剂种类与使用方法,对试件进行浸泡、涂刷或喷涂处理,确保防霉剂均匀覆盖试件表面。 3. 菌种培养与接种:活化供试霉菌与变色菌,制备孢子悬液,将混合孢子悬浮液均匀喷涂于试件表面。 4. 培养观察:将试件置于 28℃±2℃、相对湿度≥95% 的恒温恒湿环境培养,7 天、14 天、28 天定期观测霉变与变色情况并记录。 5. 空白对照:设置未防霉处理空白试件作对照,对照组需达到明显霉变等级,测试组数据方为有效。 6. 结果评价:比较处理组与对照组霉变/变色程度,确定防霉剂毒性极限浓度,评价防治效力。
6. 服务流程
送样:提供代表性样品,说明功能宣称与适用标准
确认:确认检测项目、样品数量与试验条件
检测:实验室按标准执行检测
出证:出具 CMA&CNAS 检测报告
7. 服务优势
CMA&CNAS 双资质:检测报告具法律效力,国家认可
能力覆盖:依据 GB/T 18261-2013 开展木材防霉剂效力检测,覆盖主要产品与项目
全流程服务:送样 → 确认 → 检测 → 出证四步闭环
报告支持:支持产品合规、宣称验证、招标与市场准入
8. FAQ


电话:400-133-6008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科路368号(天河实验室)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莲花砚路8号(黄埔实验室)
邮箱:atc@gic.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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