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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5 - 来源:中科检测
一、实施节点
标准号:GB 27950-2020《手消毒剂通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
发布 / 实施:2020-04-09 发布,2020-11-01 实施,现行有效,全部代替 GB 27950-2011。
归口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起草单位:由多家疾控中心、检测机构及行业企业联合起草。
适用范围: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手消毒剂(单方或复方,水剂、凝胶、泡沫型)。
手消毒剂是手卫生的核心产品——医用与民用需求持续增长。GB 27950-2020 明确了原料、技术、检验、使用与标识要求,是手消毒剂上市检测与卫生安全评价的依据。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卫生手消毒和外科手消毒的手消毒剂;
覆盖速干手消毒剂(醇类+护肤成分)、免洗手消毒剂等剂型(水剂、凝胶、泡沫型);
适用于医疗机构、公共卫生与日常手卫生场景,保障手部皮肤消毒效果与使用安全。
三、技术要求
| 项目 | 要求 |
|---|---|
| 有效成分含量 | 符合相应产品国家标准或质量标准要求 |
| pH 值 | 在标识值 ±1 范围内 |
| 有效期 | 产品有效期 ≥12 个月;启用后使用有效期按说明书(附录 A 方法验证) |
| 杀灭微生物(悬液/载体) | 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白色念珠菌:悬液杀灭对数值 >5.0、载体 >3.0 |
| 病毒灭活 | 说明书标明灭活病毒:脊髓灰质炎Ⅰ型疫苗株悬液杀灭对数值 >4.0、载体 >3.0 |
| 模拟现场 / 现场试验 | 按标准选做一项 |
| 毒理安全 | 急性经口:实际无毒或低毒;多次完整皮肤刺激:无刺激或轻度;1 项致突变:阴性 |
| 重金属限量 | 铅 <10 mg/kg、砷 <2 mg/kg |
| 禁用物质 | 不得添加激素、抗生素、抗真菌药物等(符合 GB 38850-2020 原料清单) |
杀灭判定:悬液定量杀灭对数值 >5.0(病毒 >4.0)、载体 >3.0 为消毒合格;
启用后有效期:启用后在有效期内有效成分含量下降率 ≤10% 且不低于标示量下限、细菌总数 ≤100 CFU/mL(符合 GB 15982)方判定合格。
手消毒剂与普通洗手液的区别在于"消毒"——必须按标准实测杀灭效果与安全性。杀灭对数值是核心判据:细菌类悬液 >5.0 表示杀灭率 >99.999%,病毒类 >4.0 表示 >99.99%。
四、检测方法
有效成分含量:按《消毒技术规范》(2002 年版)及相应国家标准方法测定;
pH 值:按《消毒技术规范》方法测定;
杀灭微生物试验:按《消毒技术规范》或 GB/T 38502-2020《消毒剂实验室杀菌效果检验方法》进行定量杀菌试验、模拟现场或现场试验;
病毒灭活试验:说明书标明灭活病毒时,做脊髓灰质炎Ⅰ型疫苗株病毒悬液/载体定量灭活试验;
稳定性:有效期按 GB/T 38499-2020《消毒剂稳定性评价方法》测定;启用后有效期按标准附录 A 检测;
毒理试验:按 GB/T 38496-2020《消毒剂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执行;
铅、砷、汞: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 年版)方法测定。 试验须在符合生物安全要求的实验室完成,采用经中和剂鉴定合格的中和剂。
手消毒剂检测链条长:含量、杀菌、病毒、稳定性、毒理、限量全项覆盖。建议按 WS 628-2018《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组织检测批次,满足备案要求。
五、中科检测服务
资质能力:中科检测可依据 GB 27950-2020(CMA&CNAS) 开展手消毒剂检测,出具具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
能力覆盖:有效成分含量、pH、杀灭对数值(细菌/真菌/病毒)、模拟现场与现场试验、稳定性(含启用后有效期)、毒理安全、重金属限量及禁用物质检测,覆盖卫生手消毒与外科手消毒剂。
服务流程:送样 → 确认标准与使用说明 → 实验室检测 → 出具 CMA&CNAS 报告,四步闭环。
延伸能力:配套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WS 628-2018)、消毒产品备案检测与消毒技术规范方法体系,可一揽子满足消毒剂企业上市合规需求。
FAQ
Q1:手消毒剂杀灭对数值怎么理解?A:悬液定量杀灭对数值 >5.0 相当于杀灭率 >99.999%,载体 >3.0 相当于 >99.9%;病毒灭活(脊灰Ⅰ型疫苗株)悬液 >4.0、载体 >3.0 为消毒合格。对数值越高,杀灭越彻底。
Q2:手消毒剂需要测病毒灭活吗?A:使用说明书标明可灭活病毒的手消毒剂必须做脊髓灰质炎Ⅰ型疫苗株病毒灭活试验;只标注细菌/真菌杀灭的按相应菌种做定量杀菌试验。
Q3:启用后有效期怎么定?A:按标准附录 A 方法检测:启用后在有效期内有效成分含量下降率 ≤10% 且不低于标示量下限、细菌总数 ≤100 CFU/mL 判定合格,据此确定启用后使用有效期,并在说明书标注。
Q4:送样有什么要求?A:需提供代表性样品并附使用说明书(标注有效成分、使用浓度与作用时间);备案检测按 WS 628-2018 组织批次。具体数量与试验条件按标准与实验室指导确定,建议送检前先与中科检测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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