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检测介绍
家具抗菌性能指明示抗菌功能的家具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等常见致病菌的抑制能力;按 QB/T 4371-2012 以贴膜法(硬质非吸水材质)与吸收法(纺织面料覆面)测定抗菌率/抑菌值,硬质材质≥90% 为达标、≥99% 为优良,纺织覆面以抑菌值≥1 或抗菌率≥90% 判定,并经 200 次摩擦(硬质)或 5 次水洗(纺织)验证耐久性,覆盖木、金属、塑料、玻璃、皮革、人造革及软体家具。
中科检测可依据 QB/T 4371-2012 开展家具抗菌性能检测,覆盖QB/T 4371-2012 以下对象,出具 CMA&CNAS 检测报告。
检测结果以 CMA&CNAS 检测报告形式交付,支持产品合规上市、功能宣称验证与市场准入。
2. 检测对象
QB/T 4371-2012 适用于以下对象:
| 对象类别 | 说明 |
| 硬质/非吸水材质家具 | 木家具、金属家具、塑料家具、玻璃家具、皮革及人造革覆面家具 |
| 纺织面料覆面家具 | 布艺沙发、软包床、软包座椅等吸水性材料覆面家具 |
| 家具零部件 | 明示具有抗菌功能的家具成品及零部件 |
| 标准规定抗菌率检测仅针对明示具有抗菌功能的家具,未标注抗菌功能的家具不参与抗菌性能评价。 | |
3. 标准依据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发布 / 实施 | 状态 |
| QB/T 4371-2012 | — | QB/T 4371-2012 于2012-11-07 发布、2013-03-01 实施(现行有效)。 | 现行 |
4. 检测项目
QB/T 4371-2012 按材质分档判定家具抗菌效果:
| 材质类别 | 抗菌效果(达标) | 抗菌效果(优良) |
| 硬质/非吸水材质(木、金属、塑料、玻璃、皮革、人造革) | 抗菌率≥90% | 抗菌率≥99% |
| 纺织面料覆面(软包、布艺、软床) | 抑菌值≥1 或抗菌率≥90% | 抑菌值≥2 或抗菌率≥99% |
| 试验菌株为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覆盖日常接触最常见的革兰氏阳性菌与阴性菌。 | ||
| 耐久性要求:声称具有持久抗菌性能的家具,需经模拟使用或老化试验后复测——硬质材质经 200 次摩擦、纺织面料经 5 次水洗后,抗菌性能仍应达到相应要求。 | ||
| 安全性要求:抗菌剂及抗菌处理过程不得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有害物质迁移量符合相关标准规定,且抗菌处理不得明显降低家具材料的强度与耐久性。 |
5. 检测方法
依据 QB/T 4371-2012,家具抗菌性能按材质匹配试验方法: 1. 薄膜覆盖法(贴膜法):适用于木材、金属、塑料、玻璃、皮革、人造革等硬质非吸水表面。制备浓度 10⁵~10⁶ CFU/mL 标准菌悬液,滴加于样品表面覆盖无菌薄膜,在 37℃±1℃、相对湿度≥90% 条件下培养 24 h,洗脱后活菌计数,计算抗菌率。 2. 吸收法:适用于纺织面料等吸水性材质。菌液经面料吸收、培养、洗脱、菌落计数,计算抑菌率与抑菌值(对照样平均菌落数与试验样平均菌落数之差)。 3. 耐久性试验:硬质材质经 200 次摩擦、纺织面料经 5 次水洗后复测抗菌率/抑菌值。 判定规则:双菌株均达标、初始性能与耐久性能双重合格,方可判定产品具有相应等级抗菌效果。
6. 服务流程
送样:提供代表性样品,说明功能宣称与适用标准
确认:确认检测项目、样品数量与试验条件
检测:实验室按标准执行检测
出证:出具 CMA&CNAS 检测报告
7. 服务优势
CMA&CNAS 双资质:检测报告具法律效力,国家认可
能力覆盖:依据 QB/T 4371-2012 开展家具抗菌性能检测,覆盖主要产品与项目
全流程服务:送样 → 确认 → 检测 → 出证四步闭环
报告支持:支持产品合规、宣称验证、招标与市场准入


电话:400-133-6008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科路368号(天河实验室)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莲花砚路8号(黄埔实验室)
邮箱:atc@gic.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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