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检测介绍
特种洗手液是以表面活性剂和调理剂配制、具有清洁及抗菌或抑菌特种功能的洗手液产品;按 GB 19877.1-2005 在 1:1 溶液、作用 2 min 条件下测定抗菌型产品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与大肠杆菌的杀菌率≥90%、抑菌型产品抑菌率≥50%(标明真菌作用时加测白色念珠菌),同步考核重金属(铅≤10/汞≤1/砷≤2/镉≤5 mg/kg)、菌落总数与致病菌不得检出等卫生指标及抗菌抑菌稳定性。
中科检测可依据 GB 19877.1-2005 开展特种洗手液检测,覆盖GB 19877.1-2005 以下对象,出具 CMA&CNAS 检测报告。
检测结果以 CMA&CNAS 检测报告形式交付,支持产品合规上市、功能宣称验证与市场准入。
2. 检测对象
GB 19877.1-2005 适用于以下对象:
| 对象类别 | 说明 |
| 抗菌型特种洗手液 | 明示具有抗菌(杀菌)功能的洗手液 |
| 抑菌型特种洗手液 | 明示具有抑菌功能的洗手液 |
| 宣称抗真菌产品 | 标明对真菌有作用时,需加测白色念珠菌 |
| 检测项目包括感官指标(外观、气味、稳定性)、理化及卫生指标(总活性物、pH 值、甲醇、甲醛、砷、重金属)、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粪大肠菌群、杀菌率、抑菌率)与抗菌抑菌稳定性。 | |
3. 标准依据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发布 / 实施 | 状态 |
| GB 19877.1-2005 | — | GB 19877.1-2005《特种洗手液》于2005 年发布实施(现行有效)。 | 现行 |
4. 检测项目
特种洗手液的核心判定:
| 产品类型 | 试验条件 | 指标 |
| 抗菌型 | 1:1 溶液、作用 2 min | 金黄色葡萄球菌与大肠杆菌杀菌率≥90% |
| 抑菌型 | 1:1 溶液、作用 2 min | 金黄色葡萄球菌与大肠杆菌抑菌率≥50% |
| 抗真菌型 | 按标准规定条件 | 白色念珠菌杀菌率/抑菌率按相应类型达标 |
| 理化卫生与微生物指标: |
| 项目 | 限量 |
| 重金属(铅/汞/砷/镉) | 铅≤10 mg/kg、汞≤1 mg/kg、砷≤2 mg/kg、镉≤5 mg/kg |
| 菌落总数 | ≤1000 CFU/g(mL);温和型低刺激产品≤500 CFU/g(mL) |
|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 ≤100 CFU/g(mL) |
| 致病菌 | 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大肠杆菌不得检出 |
| 抗菌、抑菌稳定性:产品在保质期内抗菌/抑菌效果应保持稳定,需进行稳定性试验验证。 | |
5. 检测方法
依据 GB 19877.1-2005,特种洗手液检测按以下流程开展: 1. 感官与理化检测:检查外观、气味与稳定性;测定总活性物含量、pH 值(25℃、1:10 水溶液)、甲醇、甲醛、砷及重金属含量。 2. 微生物指标检测:测定菌落总数、粪大肠菌群,检查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大肠杆菌等致病菌不得检出。 3. 杀菌率检测:配制 1:1 样品溶液,作用 2 min,以金黄色葡萄球菌与大肠杆菌为试验菌种,中和后活菌计数,计算杀菌率,应≥90%。 4. 抑菌率检测:同条件测定抑菌率,应≥50%。 5. 稳定性试验:考察产品在保存期内抗菌/抑菌效果的变化,验证稳定性达标。
6. 服务流程
送样:提供代表性样品,说明功能宣称与适用标准
确认:确认检测项目、样品数量与试验条件
检测:实验室按标准执行检测
出证:出具 CMA&CNAS 检测报告
7. 服务优势
CMA&CNAS 双资质:检测报告具法律效力,国家认可
能力覆盖:依据 GB 19877.1-2005 开展特种洗手液检测,覆盖主要产品与项目
全流程服务:送样 → 确认 → 检测 → 出证四步闭环
报告支持:支持产品合规、宣称验证、招标与市场准入


电话:400-133-6008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科路368号(天河实验室)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莲花砚路8号(黄埔实验室)
邮箱:atc@gic.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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