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检测介绍
特种沐浴剂指主要以表面活性剂和抗/抑菌剂配制、具有清洁及抗菌或抑菌功能的沐浴产品;按 GB 19877.2-2005 在 1:1 溶液、作用 2 min 条件下测定抗菌型杀菌率≥90%、抑菌型抑菌率≥50%(金黄色葡萄球菌 ATCC 6538 与大肠杆菌 8099 或 ATCC 25922,标明真菌作用时加测白色念珠菌 ATCC 10231),菌落总数≤200 CFU/g、粪大肠菌群不得检出,感官理化符合 QB 1994;新版 GB/T 19877-2026《个人用特种清洁剂》2026-09-01 实施后替代本标准的相应内容。
中科检测可依据 GB 19877.2-2005 开展特种沐浴剂检测,覆盖GB 19877.2-2005 以下对象,出具 CMA&CNAS 检测报告。
检测结果以 CMA&CNAS 检测报告形式交付,支持产品合规上市、功能宣称验证与市场准入。
2. 检测对象
GB 19877.2-2005 适用于以下对象:
| 对象类别 | 说明 |
| 抗菌型特种沐浴剂 | 明示具有抗菌(杀菌)功能的沐浴剂,标识为抗菌沐浴剂 |
| 抑菌型特种沐浴剂 | 明示具有抑菌功能的沐浴剂,标识为抑菌沐浴剂 |
| 各类剂型 | 液体、膏状等形态的抗菌抑菌沐浴产品 |
| 产品标识应注明抗菌或抑菌类型及能产生抗菌或抑菌作用的有效成分,感官及理化指标应符合 QB 1994 要求(其中强制性条款必须符合)。 | |
3. 标准依据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发布 / 实施 | 状态 |
| GB 19877.2-2005 | — | GB 19877.2-2005《特种沐浴剂》于2005 年发布实施(现行有效)。 | 现行 |
4. 检测项目
特种沐浴剂的卫生指标:
| 项目 | 抗菌型 | 抑菌型 |
| 杀菌率(1:1 溶液,2 min) | ≥90% | — |
| 抑菌率(1:1 溶液,2 min) | — | ≥50% |
| 菌落总数 | ≤200 CFU/g | ≤200 CFU/g |
| 粪大肠菌群 | 不得检出 | 不得检出 |
| 试验菌种: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 6538)和大肠杆菌(8099 或 ATCC 25922);产品标明对真菌的作用时,还需包括白色念珠菌(ATCC 10231)。标识为抗菌产品时杀菌率应≥90%,标识为抑菌产品时抑菌率应≥50%。 | ||
| 稳定性要求:特种沐浴剂产品的抗菌、抑菌稳定性应符合产品保质期要求。 |
5. 检测方法
依据 GB 19877.2-2005,特种沐浴剂检测按以下流程开展: 1. 感官及理化检测:按 QB 1994 检查外观、气味、稳定性,测定 pH 值与总有效物含量。 2. 杀菌率/抑菌率测定:按 GB 15979-2002 附录 C 在规定的浓度(1:1 溶液)下测定,作用 2 min,以金黄色葡萄球菌与大肠杆菌为试验菌(标明真菌作用时加测白色念珠菌),计算杀菌率/抑菌率。 3. 菌落总数及粪大肠菌群检验:按《化妆品卫生规范》微生物检验方法测定菌落总数(≤200 CFU/g)与粪大肠菌群(不得检出)。 4. 稳定性试验:按 GB 15979 相关规定考察产品抗菌、抑菌效果的稳定性,验证符合保质期要求。 若产品配方体系导致标准方法不适用,可参照《消毒技术规范》(2002 年版)中有关规定或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方法检验。
6. 服务流程
送样:提供代表性样品,说明功能宣称与适用标准
确认:确认检测项目、样品数量与试验条件
检测:实验室按标准执行检测
出证:出具 CMA&CNAS 检测报告
7. 服务优势
CMA&CNAS 双资质:检测报告具法律效力,国家认可
能力覆盖:依据 GB 19877.2-2005 开展特种沐浴剂检测,覆盖主要产品与项目
全流程服务:送样 → 确认 → 检测 → 出证四步闭环
报告支持:支持产品合规、宣称验证、招标与市场准入
8. FAQ


电话:400-133-6008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科路368号(天河实验室)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莲花砚路8号(黄埔实验室)
邮箱:atc@gic.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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