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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 来源:中科检测
国家药监局以2026年第78号公告发布医药行业标准 YY/T 10006-2026《化妆品产品标准通则》,文件于2027年1月1日起实施,由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该标准系统规定了化妆品产品标准编写的分类原则与要素设置要求,是中国化妆品标准体系中统一产品标准书写规则的基础性文件。
一、分类原则:产品类别界定是编写起点
标准把分类原则置于内容总体要求之前,要求化妆品产品标准明确覆盖的产品类别,并使类别描述能有效区别于其他类别。同时,产品类别须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要求。这意味着,起草某一产品标准时,须先界定该标准适用的产品范围,再分设相应要素,避免因类别边界模糊导致标准实施中的混淆。
二、要素设置: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
标准对产品标准内容提出总体要求,明确产品标准应设置原料要求、技术要求指标、检验规则、净含量、标签、使用期限、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素,并对有特殊要求的要素予以规定。主要编写要素的具体设置要求可按下表把握:
| 编写要素 | 设置要求 |
|---|---|
| 原料要求 | 使用的原料应符合化妆品质量安全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与技术规范 |
| 技术要求指标 | 涵盖感官、理化、微生物、有害物质及其他安全风险物质指标,须考虑必要性与广泛性 |
| 检验规则 | 区分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分别规定检验项目与判定规则;试验方法优先采用适用标准 |
| 净含量 | 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测定方法优先参考 JJF 1070 |
| 标签 | 符合 GB 5296.3 和《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 |
| 使用期限 | 根据产品特性、配方、工艺与包装材料综合规定 |
| 包装 | 直接接触内容物的包装材料应符合质量安全强制要求,销售包装符合 GB 23350 |
| 运输和贮存 | 规定产品运输、贮存的适用要求 |
三、技术要求指标与试验方法的协同
以功效宣称分类的化妆品产品标准,应规定产品功效宣称符合《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等要求,必要时对功效宣称评价指标一并规定;对应试验方法优先采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内外权威机构发布的方法。若现有规范尚未覆盖相关方法,则须经确认和验证,且验证过程应符合化妆品方法验证相关标准或指导原则。
四、对生产企业与检验机构的意义
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和原料企业而言,YY/T 10006-2026 为产品标准的编制与更新提供了可参照的要素清单,有助于企业规范参与行业标准制修订、完善自身标准体系。第三方检测机构可据此为企业提供指标设置合理性分析、试验方法确认与检测验证服务。
中科检测可为化妆品企业提供理化、微生物、有害物质等指标检测,并对产品标准中的检验方法与指标配置给出技术建议,支持产品标准达到该通则的要素完整性与方法可操作要求。企业如有参与产品标准制修订或标准对标需求,可联系中科检测获取具体支持。
常见问题(FAQ)
问:YY/T 10006-2026 规定的内容总体要求是什么?答:要求产品标准明确包含原料、技术要求指标、检验规则、净含量、标签、使用期限、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素,并以功效宣称分类的产品标准应规定功效宣称与评价指标要求。
问:该标准适用于哪些主体?答:适用于指导化妆品产品行业标准的编写,化妆品生产企业、原料企业、行业协会等参与产品标准制修订的单位均应参照执行。
问:技术要求指标应如何设置?答:应根据产品类别特性设定感官、理化、微生物、有害物质等指标,指标应科学、合理、相关、可操作并有证据和试验数据支持,且符合强制性标准与技术规范要求。
问:中科检测提供哪些支撑?答:可为企业提供化妆品理化、微生物、有害物质等检测服务,协助确认产品标准中技术方法及试验方法是否满足通则要求与验证条件。
问:如何利用该标准开展企业标准工作?答:可依据该标准框架梳理现有产品标准的要素完整性,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标准制修订、对标与检验方法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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