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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讯 技术文章 GB 2762-202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主要修订内容解析
GB 2762-202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主要修订内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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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9-07
  • 来源:中科检测

GB 2762-202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是食品安全领域的核心基础标准之一。本次修订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重点解决肉类干制品限量折算争议、包装饮用水标准不一致等行业痛点。下面按实施节点、适用范围、产品分类、技术要求、检测方法、服务机构六个维度逐层解析。

实施节点

GB 2762-2025 于 2025-09-02 发布,2026-09-02 起正式实施,同时代替 GB 2762-2022 及其第1号修改单。企业应在过渡期内完成原料筛查、工艺复核与内控标准更新,避免新老版本切换导致合规结论被推翻。

适用对象与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铅、镉、汞、砷、锡、镍、铬、亚硝酸盐、硝酸盐、苯并[a]芘、N-二甲基亚硝胺、多氯联苯、3-氯-1,2-丙二醇共 13 类污染物的限量指标。适用范围覆盖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饮料、食用菌等 20 余类食品,约束其在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运、销售至食用全链条中"非有意加入"的化学性污染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和放射性物质不列入本标准管辖。

产品分类

本次修订对附录 A"食品类别(名称)说明"做了两处增补:在"肉及肉制品"的熟肉制品细类中增加"熟肉干制品";在"其他类(除上述食品以外的食品)"中增加"食用燕窝"。两处增补为企业归类提供明确路径,减少土笋冻、贡糖、水产制品等地方特色食品因归类模糊产生的判定分歧。干制水产品、干制食用菌仍维持按脱水率或浓缩率折算的规则,未纳入本次调整。

技术要求

新版对肉类干制品的铅、镉、砷、铬限量做出实质性修订,将限值直接对齐肉制品,不再按脱水率折算。包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除外)亚硝酸盐限量由 0.005 mg/L 调整为 0.1 mg/L。关键指标如下:

污染物适用食品类别限量要求
铅(以 Pb 计)肉类干制品(熟肉干制品)0.3 mg/kg
镉(以 Cd 计)肉类干制品0.1 mg/kg
总砷(以 As 计)肉类干制品0.5 mg/kg
铬(以 Cr 计)肉类干制品1.0 mg/kg
亚硝酸盐(以 NO₂⁻ 计)包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除外)0.1 mg/L
亚硝酸盐(以 NaNO₂ 计)食用燕窝30 mg/kg
N-二甲基亚硝胺肉制品(含熟肉干制品)3.0 μg/kg

新版与旧版的主要差异对照如下:

对比项目旧版 GB 2762-2022新版 GB 2762-2025变化说明
肉类干制品限量判定方式按脱水率或浓缩率折算后对照鲜品限量直接按肉制品限量判定,不再折算应用原则删除肉类干制品折算条款,判定尺度全国统一
肉类干制品铅限量折算后对照鲜肉制品 0.3 mg/kg直接 0.3 mg/kg(以 Pb 计)数值不变,判定方式改变
肉类干制品镉限量折算后判定0.1 mg/kg(以 Cd 计)直接适用肉制品限值
肉类干制品总砷限量折算后判定0.5 mg/kg(以 As 计)直接适用肉制品限值
肉类干制品铬限量折算后判定1.0 mg/kg(以 Cr 计)直接适用肉制品限值
包装饮用水亚硝酸盐(非天然矿泉水)0.005 mg/L0.1 mg/L与天然矿泉水拉齐,仍严于国际食品法典 3 mg/L
食用燕窝亚硝酸盐仅第1号修改单提及正式纳入正文 30 mg/kg(以 NaNO₂ 计)填补品类管控空白
附录 A 及表 10无熟肉干制品、食用燕窝细类肉制品增"熟肉干制品";其他类增"食用燕窝"明确归类路径,表 10 归并描述

检测方法

限量判定依托 GB 5009 系列方法:铅依据 GB 5009.12,镉依据 GB 5009.15,总砷依据 GB 5009.11,铬依据 GB 5009.123,亚硝酸盐与硝酸盐依据 GB 5009.33,N-二甲基亚硝胺依据 GB 5009.26。肉类干制品改为成品直接检测,不再倒推原料脱水率。需注意,原按老版折算判定合格的产品,按新版直接限值重新评估后可能出现结论反转,相关企业应在过渡期内完成全品类摸底。

中科检测服务

中科检测具备食品污染物全项检测能力,覆盖重金属(铅、镉、砷、铬、汞、镍)、亚硝酸盐/硝酸盐、苯并[a]芘、N-二甲基亚硝胺、多氯联苯及 3-氯-1,2-丙二醇等指标,可依据新版限量为企业提供肉类干制品、包装饮用水、食用燕窝等品类的合规检测与出厂检验方案设计,并出具带 CMA 资质的检测报告,支撑上市与备案合规。

延伸阅读

常见问题(FAQ)

Q1:哪些企业受 GB 2762-2025 影响最大?生产肉干、肉松等熟肉干制品、包装饮用水(非天然矿泉水)、食用燕窝的企业受影响最直接,需在 2026-09-02 前完成限量对齐与检测方案更新。

Q2:新标准何时强制实施,过渡期如何安排?2026-09-02 起强制实施,代替 GB 2762-2022 及第1号修改单。以产品生产日期为分界,此后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新版限量。

Q4:食用燕窝新增限量后,上市前是否必须检测亚硝酸盐?建议将亚硝酸盐(30 mg/kg)纳入出厂检验与进货查验项目,作为合规佐证。

Q5:中科检测能提供哪些支持?中科检测可提供污染物全项检测、产品归类判定、内控标准更新及 CMA 检测报告,覆盖本标准全部修订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