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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和抑菌效果评价方法 WS/T 650-2019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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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9-16
  • 来源:中科检测

抗菌、抑菌产品的效果评价需要统一的方法依据。WS/T 650-2019《抗菌和抑菌效果评价方法》是卫生行业方法标准,系统规定了抗菌与抑菌评价方法的选择原则和试验程序,是 GB 15979、FZ/T 73023 等产品标准的配套方法依据。本文梳理该标准的实施节点、适用范围与试验要点。

一、实施节点(发布 / 实施 / 采标)

  • 发布 / 实施:WS/T 650-2019 于 2019 年发布、2019-07-01 实施(现行有效)。

该标准为卫生行业推荐性标准,适用于具有抗菌和(或)抑菌功能产品的抗菌、抑菌效果的鉴定,作为 GB 15979《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FZ/T 73023《抗菌针织品》等标准的配套方法标准,替代《消毒技术规范》(2002 版)中相应试验方法。

二、适用对象(范围)

WS/T 650-2019 适用于各类抗菌、抑菌产品,按产品形态匹配评价方法:

产品类型适用方法
液体抗菌产品悬液定量杀菌试验
凝胶/膏状产品载体浸泡定量杀菌试验
湿巾类载体杀菌试验/载体抑菌试验
肥皂类固体抑菌环试验
纺织品浸渍试验(溶出性)/烧瓶振荡试验(不可溶抗菌)
瓷砖、塑料、金属、涂料贴膜试验
持续抗菌产品持续抗菌试验(7 天以上)

抗菌试验需用中和剂终止杀菌作用;抑菌试验不需使用中和剂终止抑菌作用。

三、技术要求(核心判定)

WS/T 650-2019 的结果判定:

试验类型判定标准
抑菌率50%~90% 判有抑菌作用;≥90% 判有较强抑菌作用
抑菌环抑菌环直径>7 mm 判有抑菌作用;≤7 mm 判无抑菌作用
悬液定量杀菌以杀菌对数值判定(如≥3.00 对应杀灭率≥99.9%)
持续抗菌涂于表面持续 7 天以上仍具抗菌作用

试验条件:菌悬液浓度 10⁵~10⁶ CFU/mL,作用温度 20℃±1℃,培养 36℃±1℃(细菌繁殖体 48 h、白色念珠菌 72 h),阳性对照回收菌量 1.0×10⁴~9.0×10⁴ CFU/片,试验重复 3 次。

中和剂验证:需进行中和剂+菌液、消毒剂+中和剂+菌液、PBS+菌液阳性对照与试剂无菌验证四组对照,组间菌落数误差率≤15%。

四、检测方法

依据 WS/T 650-2019,常用试验按以下流程开展:

  1. 悬液定量杀菌/抑菌试验:制备标准菌悬液,与样品液作用规定时间(抗菌试验加中和剂终止),活菌计数计算杀菌率/抑菌率。

  2. 载体浸泡定量试验:染菌载体(脱脂布片等)浸入样品液,作用后洗脱计数。

  3. 载体抑菌试验:适用于湿巾、无纺布口罩、卫生巾、护垫、尿布等固体类产品,样片 20 mm×30 mm 滴加菌悬液作用后洗脱计数。

  4. 抑菌环试验:溶出性固体产品制成直径 5 mm、厚度不超过 4 mm 圆片,贴放于染菌平板,36℃±1℃ 培养 16~18 h 后测量抑菌环直径。

  5. 贴膜试验:适用于瓷砖、塑料、金属、涂料等不可溶抗菌材料,菌液滴加表面覆盖薄膜培养,以 R 值判定。

五、中科检测服务

中科检测可依据 WS/T 650-2019 开展抗菌和抑菌效果评价,覆盖悬液定量、载体浸泡、载体抑菌、抑菌环、浸渍、滞留、贴膜与持续抗菌试验全方法,出具具有 CMA&CNAS 资质的检测报告,支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抗抑菌产品备案与企业内控检测需求。

常见问题(FAQ)

Q1:WS/T 650-2019 与抗菌/抑菌试验的区别是什么?

A:抗菌试验测定产品杀灭细菌真菌的能力,试验过程中需用中和剂终止杀菌作用;抑菌试验测定抑制细菌真菌繁殖的能力,不需使用中和剂。产品按宣称功能选择相应评价方法。

Q2:抑菌效果如何判定?

A:抑菌率 50%~90% 判为有抑菌作用,≥90% 判为有较强抑菌作用;抑菌环试验中抑菌环直径>7 mm 判为有抑菌作用。

Q3:不同产品形态如何选择试验方法?

A:液体用悬液定量法,凝胶膏体用载体浸泡法,湿巾类用载体试验,肥皂类固体用抑菌环法,纺织品用浸渍法(不可溶抗菌用烧瓶振荡法),瓷砖塑料金属涂料用贴膜法。

Q4:为什么抗菌试验必须验证中和剂?

A:中和剂用于终止残留抗菌成分的作用,若中和不彻底会导致杀菌率虚高。标准要求四组对照验证中和剂毒性、中和产物影响与阳性对照,组间误差率≤15%,试验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