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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沐浴剂检测 GB 19877.2-2005 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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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6-09-23
  • 来源:中科检测

特种沐浴剂是在清洁功能基础上宣称具有抗菌或抑菌功能的沐浴产品,在公共卫生与日常皮肤护理中应用广泛。GB 19877.2-2005《特种沐浴剂》是特种沐浴剂的专项国家标准,规定了抗菌型与抑菌型产品的卫生指标要求。本文梳理该标准的实施节点、适用范围与检测要点。

一、实施节点(发布 / 实施 / 采标)

  • 发布 / 实施:GB 19877.2-2005《特种沐浴剂》于 2005 年发布实施(现行有效)。

该标准适用于主要以表面活性剂和抗/抑菌剂配制而成、具有清洁及抗菌或抑菌功能的特种沐浴剂产品。配套新版 GB/T 19877-2026《个人用特种清洁剂》已于 2026 年发布,将特种洗手液、特种沐浴剂与特种香皂纳入统一体系,2026 年 9 月 1 日实施后替代本标准的相应内容。

二、适用对象(范围)

GB 19877.2-2005 适用于以下对象:

对象类别说明
抗菌型特种沐浴剂明示具有抗菌(杀菌)功能的沐浴剂,标识为抗菌沐浴剂
抑菌型特种沐浴剂明示具有抑菌功能的沐浴剂,标识为抑菌沐浴剂
各类剂型液体、膏状等形态的抗菌抑菌沐浴产品

产品标识应注明抗菌或抑菌类型及能产生抗菌或抑菌作用的有效成分,感官及理化指标应符合 QB 1994 要求(其中强制性条款必须符合)。

三、技术要求(核心判定)

特种沐浴剂的卫生指标:

项目抗菌型抑菌型
杀菌率(1:1 溶液,2 min)≥90%
抑菌率(1:1 溶液,2 min)≥50%
菌落总数≤200 CFU/g≤200 CFU/g
粪大肠菌群不得检出不得检出

试验菌种: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 6538)和大肠杆菌(8099 或 ATCC 25922);产品标明对真菌的作用时,还需包括白色念珠菌(ATCC 10231)。标识为抗菌产品时杀菌率应≥90%,标识为抑菌产品时抑菌率应≥50%。

稳定性要求:特种沐浴剂产品的抗菌、抑菌稳定性应符合产品保质期要求。

四、检测方法

依据 GB 19877.2-2005,特种沐浴剂检测按以下流程开展:

  1. 感官及理化检测:按 QB 1994 检查外观、气味、稳定性,测定 pH 值与总有效物含量。

  2. 杀菌率/抑菌率测定:按 GB 15979-2002 附录 C 在规定的浓度(1:1 溶液)下测定,作用 2 min,以金黄色葡萄球菌与大肠杆菌为试验菌(标明真菌作用时加测白色念珠菌),计算杀菌率/抑菌率。

  3. 菌落总数及粪大肠菌群检验:按《化妆品卫生规范》微生物检验方法测定菌落总数(≤200 CFU/g)与粪大肠菌群(不得检出)。

  4. 稳定性试验:按 GB 15979 相关规定考察产品抗菌、抑菌效果的稳定性,验证符合保质期要求。

若产品配方体系导致标准方法不适用,可参照《消毒技术规范》(2002 年版)中有关规定或省级以上政府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方法检验。

五、中科检测服务

中科检测可依据 GB 19877.2-2005 开展特种沐浴剂全项检测,覆盖杀菌率、抑菌率、菌落总数、粪大肠菌群、感官理化与抗菌抑菌稳定性检测,出具具有 CMA&CNAS 资质的检测报告,支持沐浴剂企业产品上市、电商入驻与市场监管需求。

常见问题(FAQ)

Q1:特种沐浴剂的杀菌率要求是多少?

A:抗菌型特种沐浴剂在 1:1 溶液、作用 2 min 条件下,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大肠杆菌的杀菌率应≥90%;抑菌型产品抑菌率应≥50%。标明对真菌有作用的产品需加测白色念珠菌。

Q2:特种沐浴剂有哪些卫生指标?

A:菌落总数≤200 CFU/g,粪大肠菌群不得检出;抗菌型杀菌率≥90%、抑菌型抑菌率≥50%,感官理化符合 QB 1994 要求。

Q3:杀菌率用什么方法检测?

A:按 GB 15979-2002 附录 C 在规定浓度(1:1 溶液)下测定,作用 2 min 后活菌计数计算杀菌率/抑菌率;配方特殊不适用时参照《消毒技术规范》检验。

Q4:GB 19877.2-2005 是否会被新标准替代?

A:是。新版 GB/T 19877-2026《个人用特种清洁剂》已于 2026 年发布,将特种洗手液、特种沐浴剂、特种香皂纳入统一体系,2026 年 9 月 1 日实施后替代本标准的相应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