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检测介绍
尘螨、花粉、宠物皮屑等过敏原悬浮于空气中,是过敏人群的重要诱因;除过敏原空气净化器通过过滤与吸附降低空气中过敏原浓度,缓解过敏症状。用于宣称除过敏原功能的空气净化器整机。
中科检测可依据 GB/T 21551.3-2024(CMA\&CNAS) 开展空气净化器除过敏原检测,出具具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
支持尘螨、花粉、宠物皮屑过敏原去除率检测,配套 ELISA 定量体系与空气净化器全功能检测(除菌/除病毒/除异味)。
检测结果以 CMA\&CNAS 检测报告形式交付,支持产品合规上市、功能宣称验证与市场准入。
2. 检测对象
适用于明示具有除过敏原功能的空气净化器整机;
主要过敏原对象:尘螨过敏原(Der p 1 等)、花粉过敏原(蒿草/豚草/柏树等)、宠物皮屑过敏原(Fel d 1、Can f 1 等);
覆盖家用和类似用途空气净化器,适配过敏体质人群、养宠家庭、花粉季人群等场景。
3. 标准依据
|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发布 / 实施 | 状态 |
| GB/T 21551.3-2024 |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 第3部分: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 | 2024-12-31 发布,2027-01-01 实施,即将实施。 | 即将实施 |
4. 检测项目
| 过敏原类型 | 典型代表 | 适用场景 |
| 尘螨过敏原 | Der p 1 等 | 过敏体质、除螨需求家庭 |
| 花粉过敏原 | 蒿草/豚草/柏树花粉 | 春秋花粉季 |
| 宠物皮屑过敏原 | Fel d 1(猫)/ Can f 1(狗) | 养宠家庭 |
| 需要说明:尘螨过敏原主要沉积在床品、织物表面(沉降态,靠除螨/清洗处理),日常活动时会扬起进入空气(空气悬浮态)——空气净化器针对的正是空气中悬浮的过敏原,检测验证的也是这一部分。 |
5. 检测方法
除过敏原功能(整机):明示具有除过敏原功能的空气净化器,过敏原去除率不应低于 80%。
材料联动:明示具有抗过敏原功能的材料或零部件,其抗过敏原率须符合 GB/T 21551.2 要求。
卫生安全:臭氧泄漏(出风口 5cm)符合 GB 44498;PM₁₀ 出风口 20cm 处 ≤0.07 mg/m³;紫外线 253.7nm 泄漏检测。
过敏原去除率 ≥80% 是国标首次对空气净化器除过敏原功能设定的量化门槛——宣称"除过敏原/防过敏"的产品,必须通过标准方法实测达标。
6. 服务流程
送样:提供代表性样品,说明功能宣称与适用标准
确认:确认检测项目、样品数量与试验条件
检测:实验室按标准执行检测
出证:出具 CMA\&CNAS 检测报告
7. 服务优势
CMA\&CNAS 双资质:检测报告具法律效力,国家认可
能力覆盖:依据 GB/T 21551.3-2024 开展空气净化器除过敏原检测,覆盖主要产品与项目
全流程服务:送样 → 确认 → 检测 → 出证四步闭环
报告支持:支持产品合规、宣称验证、招标与市场准入
8. FAQ
Q1:除过敏原检测的是"空气中的过敏原"还是"床垫里的过敏原"?
A:检测的是空气中悬浮的过敏原(气溶胶态)。尘螨过敏原主要沉积在床品表面,日常活动扬起进入空气后由净化器去除——标准附录 B 的试验方法即针对空气悬浮态过敏原。床垫等表面沉积的过敏原需靠除螨/清洗处理,与空气净化器分工不同。
Q2:过敏原去除率 80% 是硬性门槛吗?
A:是。标准 4.2.2.2 条明确,明示具有除过敏原功能的空气净化器,过敏原去除率不应低于 80%。
Q3:检测报告能支撑"除螨""除花粉""除宠物皮屑"宣称吗?
A:可以。按对应过敏原(尘螨/花粉/宠物皮屑)分别检测,结果分别支撑相应宣称;建议按产品明示的过敏原类型送检对应项目。
Q4:送样有什么要求?
A:需提供代表性整机样机并说明明示的过敏原类型与宣称功能;具体数量、试验条件按标准与实验室指导确定,建议送检前先与中科检测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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