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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6 - 来源:中科检测
一、分类重构的背景
GB/T 1534-2026 花生油、GB/T 1535-2026 大豆油、GB/T 10464-2026 葵花籽油、GB/T 19111-2026 玉米油 四项标准,均自 2026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本次修订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产品分类体系进行重构,使标准的技术要求与产品实际状态更为匹配。
原有分类方式在原油与成品油的界限、加工工艺的标注上存在不够细致之处。重构后的体系以"原油—成品油"为基础框架,并在成品油层面引入加工工艺细分,提升了标准的可执行性。

二、原油与成品油的界定
原油指未经精炼或仅经初步处理的植物油,通常不直接作为食用成品油投放市场,其指标要求与成品油存在差异。成品油则经过精炼等工序,达到可供食用的质量水平,并按等级进行管理。
企业在执行标准时,首先应判断所生产或经营的产品属于原油还是成品油:原油适用其对应的指标与判定规则,成品油则须进一步满足等级与标签要求。混淆两类产品的适用条款,是合规风险的主要来源之一。
三、加工工艺的细分要求
成品油按加工工艺分为压榨油与浸出油。压榨法依靠机械压力提取油脂,浸出法依靠溶剂萃取。两类工艺的产品在指标构成上有所不同,尤其是浸出工艺产品须关注溶剂残留量等特有项目。
新国标要求标签强制标注加工工艺(压榨或浸出),这意味着企业的工艺路线必须在产品标识中如实体现。对于同时具备两种工艺产线的企业,应建立工艺—产品—标签的对应关系,避免出现标注与实际不符的情形。
四、对企业技术文件的影响
分类重构要求企业同步更新内部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企业标准中的分类表述、工艺操作规程中的工艺标识、出厂检验记录的类别字段,以及标签模板中的工艺与等级信息。
建议企业在标准转换期内开展一次全面的文件梳理,将"原油/成品油""压榨/浸出""等级"三类要素嵌入从生产到标签的全流程记录,确保每一批次产品均可追溯至对应的标准条款。
五、检测视角的支撑
不同分类对应不同的检测重点。原油更关注原料相关的基础指标;成品油需覆盖酸价、过氧化值、烟点、脂肪酸组成等品质指标,以及黄曲霉毒素 B1、苯并[a]芘、铅、总砷等安全指标;浸出工艺成品油还应将溶剂残留量纳入必检。
中科检测可依据四项新国标,为不同分类的食用植物油提供对应的检测方案,协助企业完成标准转换期内的合规验证。
常见问题(FAQ)
问:新国标下原油和成品油如何区分?答:原油指未经精炼或仅经初步处理的植物油,成品油指经精炼等工序达到食用质量水平并按等级管理的产品;两者适用不同的指标与判定规则,企业应按产品实际状态归入对应类别。
问:压榨油与浸出油在新国标中有何不同要求?答:成品油按加工工艺分为压榨油与浸出油;浸出工艺产品须关注溶剂残留量等特有项目,且标签须强制标注加工工艺(压榨或浸出),标注须与实际工艺一致。
问:分类重构后企业需更新哪些文件?答:建议更新产品企业标准、工艺操作规程、出厂检验记录模板与标签模板,将原油/成品油、压榨/浸出、等级三类要素纳入全流程记录,确保可追溯。
问:中科检测如何支持企业应对分类重构?答:中科检测可依据四项新国标,为原油、成品油及不同加工工艺的食用植物油提供对应检测方案,协助企业完成标准转换期的合规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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