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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 来源:中科检测
一、标准基本定位与适用范围
GB 7718-2025《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是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5-03-16联合发布,定于2027-03-16实施,替代GB 7718-2011,并设置2年过渡期。该标准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不适用于储运包装标签、散装食品以及现制现售食品的标签。企业在规划标签改版时,应首先依据适用范围判断产品是否纳入新国标管理。

二、双日期强制标示要求
2.1 生产日期与保质期到期日
GB 7718-2025 对日期标示作出强制性调整,要求按年-月-日顺序同时标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即“双日期”标示。该要求改变了以往仅标示生产日期与保质期、由消费者自行推算到期日的做法,将保质期到期日作为强制标示项直接呈现给消费者。
2.2 长保质期产品的简化规定
对于保质期在6个月及以上的预包装食品,标准允许仅标示保质期和保质期到期日,不强制标示生产日期。这一简化降低了长保质期产品在日期管理上的标签复杂度,但企业仍须在内控与追溯体系中保留生产日期记录,确保产品可追溯。
2.3 日期标示方式规范
标准修改了生产日期、保质期的定义,并对日期的标示方式作出规范,要求标示顺序统一为年-月-日,提升标签信息的可读性与一致性,便于消费者和监管方核验。
三、数字标签标示要求
3.1 数字标签定义新增
GB 7718-2025 增加了数字标签的定义,明确其作为传统标签之外、以数字化方式呈现标签信息的合规载体。数字标签的引入,为企业在有限版面内完整披露配料、营养、致敏等信息提供了技术路径。
3.2 数字标签标示要求
标准增加数字标签标示要求,对数字标签的展示形式、可访问性与信息一致性作出规定。企业采用数字标签时,须确保数字载体所呈现的标签信息与传统标签内容一致,并满足消费者便捷获取的要求。
四、其他与合规相关的修订
4.1 预包装食品定义扩展
标准在预包装食品定义中增加“预先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以计量方式销售的食品”,将称重计量销售等情形纳入管理,扩大了适用范围边界,相关企业需重新评估产品归类。
4.2 配料表与食品添加剂标示
GB 7718-2025 修改了配料、配料表标示要求,规范食品添加剂的标示方式,并修改归类标示和定量标示要求。食品添加剂应当按标准规定的方式在配料表中如实标示,不得使用模糊表述替代。
4.3 八类致敏物质强制标示
标准将致敏物质标示要求提升为强制,明确含麸质谷物、甲壳纲类动物、鱼类、蛋类、花生、大豆、乳及乳制品、坚果等八类致敏物质须依规标示,并增加附录A、附录D规定致敏物质标示形式。涉及上述原料或可能带入的企业,应建立致敏原管控与检测机制。
4.4 禁止性表述
标准明确禁止对食品添加剂、污染物等使用“无”“不含”等词汇,禁止“不添加”“不使用”及其同义语。该规定遏制了以“零添加”等话术误导消费者的标签营销,企业须对既有标签文案进行清理。
4.5 食品声称与进口食品标示
标准增加食品声称要求与进口食品标示要求,对声称用语的合规边界及进口预包装食品的标签责任作出明确。进口食品经营者应重点关注中文标签与新国标的一致性。
综合来看,GB 7718-2025 与 GB 7718-2011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表所示。
| 对比项目 | 旧版(GB 7718-2011) | 新版(GB 7718-2025) | 变化说明 |
|---|---|---|---|
| 预包装食品定义 | 未含计量方式销售情形 | 新增计量方式销售情形 | 适用范围扩大 |
| 日期标示 | 标示生产日期与保质期 | 双日期强制、年-月-日顺序 | 到期日强制呈现 |
| 数字标签 | 无相关要求 | 新增定义与标示要求 | 数字化合规载体 |
| 致敏物质 | 自愿标示 | 八类强制标示 | 须依规标示 |
| 禁止用语 | 无专门禁止 | 禁“无”“不含”“不添加”等 | 清理误导话术 |
五、中科检测可提供的合规支持
中科检测具备预包装食品标签合规审核能力,可依据GB 7718-2025与GB 28050-2025对标签文案、配料标示、致敏物质标示、营养标签进行逐项核验。同时,中科检测可提供致敏原检测、食品添加剂检测、食品营养成分检测(覆盖能量、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碳水化合物、糖、钠等“1+6”全项)以及进口食品标签与合规服务,帮助企业以检测数据支撑标签宣称的准确性。
六、企业过渡期建议
在2027-03-16实施前,建议企业:第一,依据新国标梳理现有产品标签模板,重点排查双日期、致敏物质、禁止性表述三类风险点;第二,评估数字标签的应用场景与技术方案;第三,对涉及营养成分与致敏原的宣称,提前安排检测以取得合规数据;第四,建立标签版本管理与变更审批流程,避免过渡期后集中改版带来的合规空窗。
延伸阅读
常见问题(FAQ)
Q1:GB 7718-2025 适用于哪些预包装食品标签?
GB 7718-2025 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和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不适用于储运包装标签、散装食品、现制现售食品的标签。
Q2:新标准何时实施,企业应如何安排过渡?
标准于2025-03-16发布、2027-03-16实施,设置2年过渡期。企业应在过渡期内完成标签模板修订、禁止性表述清理、致敏物质排查及检测数据准备,确保在实施日前全面合规。
Q3:保质期较长的产品是否必须标示生产日期?
保质期在6个月及以上的预包装食品,可仅标示保质期和保质期到期日,不强制标示生产日期,但企业仍须在内控追溯中保留生产日期记录。
Q4:中科检测能提供哪些标签合规相关支持?
中科检测可提供预包装食品标签合规审核(GB 7718/GB 28050)、致敏原检测、食品添加剂检测、营养成分检测及进口食品标签与合规服务,以检测数据与专业审核支撑企业标签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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