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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8 - 来源:中科检测
一、标准定位与实施安排
GB 28050-2025《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是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25-03-16联合发布,定于2027-03-16实施,替代GB 28050-2011,并设置2年过渡期,同时鼓励企业提前实施。该标准规范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的标示要求,与GB 7718-2025《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共同构成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强制合规体系。两项标准均为全文强制,企业须严格执行,不得以企业标准或行业惯例替代其中任何条款。营养标签所依据的数值,须来自真实、可核验的检测数据。

二、强制标示项目由“1+4”调整为“1+6”
2.1 新增饱和脂肪、糖、钠为强制标示
GB 28050-2025 将强制标示内容由“1+4”改为“1+6”,即在能量基础上,强制标示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或饱和脂肪酸)、碳水化合物、糖、钠六项。糖与钠的纳入,使消费者能够直接获取与膳食健康密切相关的核心指标。企业在设计营养成分表时,须将这六项与能量一并列入强制区,不得随意删减或挪作自愿标示项。
2.2 对检测数据的要求
企业须依据检测结果如实标示上述“1+6”项目。营养成分含量应以具备资质的实验室依据国家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出具的检测报告确定,企业不宜直接引用文献值或理论推算值,以免标示值与实测值出现偏差。中科检测的食品营养成分检测能力覆盖能量、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碳水化合物、糖、钠等“1+6”全项,可为企业营养标签提供基础数据与核验支持,确保标示值与实测值一致。
2.3 检测资质与数据留存
营养成分检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实验室,依据国家标准规定的检测方法实施,检测报告须加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标志方可用于标签标示。企业应将“1+6”项目的检测报告与营养成分表稿一并归档,作为营养声称与标示值可追溯的依据,并在配方或工艺调整时重新检测、更新数据。
三、强制提示语新增
标准要求在营养成分表下方标示提示语“儿童青少年应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该提示语为强制标示内容,企业须将其纳入营养成分表版面设计,不得以任何形式省略或替换。该提示语应与营养成分表同页呈现,字号与排版须保证清晰可辨,不得与广告语或其他宣传内容混淆。对于同时标示营养声称或营养成分功能声称的产品,该提示语仍须保留。
四、营养素参考值(NRV)更新
GB 28050-2025 更新了部分营养素的参考值(NRV)。主要营养素参考值调整如下(2011版与2025版对照):
| 营养素 | 2011版参考值 | 2025版参考值 |
|---|---|---|
| 维生素D | 5μg | 10μg |
| 生物素 | 30μg | 40μg |
| 胆碱 | 450mg | 500mg |
| 锌 | 15mg | 11mg |
| 碘 | 150μg | 120μg |
| 硒 | 50μg | 60μg |
| 铜 | 1.5mg | 0.8mg |
| 胆固醇 | ≤300mg | 删除 |
上述调整直接影响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NRV%)的计算结果,企业在计算NRV%时,须采用修订后的数值,旧版数据不可直接沿用。
五、营养声称与比较声称调整
标准修改了营养声称条件及作用声称的标准用语,新增 n-3 多不饱和脂肪酸含量声称、减少饱和脂肪比较声称,并删除减少蛋白质、减少维生素等比较声称。含量声称须满足标准规定的营养素含量要求,比较声称须满足含量差异要求;标准中的营养声称与作用声称均使用规范用语,企业不得自行创造声称表述,须严格对照标准附录中的用语与含量条件执行。企业若使用营养声称或比较声称,须保留相应检测数据作为依据,避免无据宣称。
六、其他重要变化
GB 28050-2025 新增对营养信息的补充说明,允许以图形、文字等方式呈现营养信息;增加“预包装食品份量参考值”(附录E),为按份标示提供规范,企业可据此设计小包装或单次食用量标签;增加能量和部分营养成分的术语和定义,明确能量、碳水化合物的计算方式,企业应同步更新内部计算模型与标签模板;并增加两种营养标签规范格式。标准明确能量与碳水化合物的计算方式,企业应将能量折算与碳水化合物定义纳入标签模板,避免手工核算误差。上述变化要求企业同步更新标签模板与计算模型。
综合来看,GB 28050-2025 与 GB 28050-2011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表所示。
| 对比项目 | 旧版(GB 28050-2011) | 新版(GB 28050-2025) | 变化说明 |
|---|---|---|---|
| 强制标示项目 | “1+4” | “1+6”新增饱和脂肪、糖、钠 | 强制范围扩大 |
| 强制提示语 | 无 | 新增“儿童青少年应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 | 营养成分表下方标示 |
| NRV参考值 | 2011版数值 | 维生素D等多项调整 | 需重算NRV% |
| 营养声称 | 有减少蛋白质等比较声称 | 新增n-3等、删除部分比较声称 | 声称体系调整 |
| 份量参考值 | 无 | 新增附录E推荐 | 可按份标示 |
七、中科检测营养成分检测对接
中科检测可提供食品营养成分检测与营养标签数据核验服务,覆盖能量、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碳水化合物、糖、钠等“1+6”全项,并支持NRV%核算与营养声称所需数据出具。对于进口食品,中科检测亦可提供营养标签合规服务,核验中文营养标签与新国标的一致性。
八、企业合规建议
在2027-03-16实施前,建议企业:第一,更新营养成分表模板,将强制标示由“1+4”扩展至“1+6”并加入强制提示语;第二,依据新NRV重新核算NRV%,建立检测数据版本库以留存原始数据与计算记录;第三,对拟使用的营养声称与比较声称安排针对性检测;第四,建立营养成分数据的版本管理与留档机制,为标签宣称提供持续可追溯的证据链。
延伸阅读
常见问题(FAQ)
Q1:GB 28050-2025 强制标示项目有哪些变化?
强制标示由“1+4”改为“1+6”,在能量基础上强制标示蛋白质、脂肪、饱和脂肪(或饱和脂肪酸)、碳水化合物、糖、钠,并在营养成分表下方强制标示“儿童青少年应避免过量摄入盐油糖”提示语。
Q2:新标准何时实施,企业是否必须立即执行?
标准于2025-03-16发布、2027-03-16实施,设置2年过渡期,并鼓励企业提前实施。企业可在过渡期内逐步切换,但最迟须在实施日前完成合规。
Q3:营养标签标示前是否必须做营养成分检测?
营养标签的标示值须依据真实检测数据确定。企业应在标签制作前安排营养成分检测,以“1+6”实测数据支撑标示值与营养声称的准确性。
Q4:中科检测能提供哪些营养标签相关支持?
中科检测可提供食品营养成分检测(覆盖“1+6”全项)、营养标签数据核验、NRV%核算及进口食品营养标签合规服务,帮助企业以检测数据满足新国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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