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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4 - 来源:中科检测
GB/T 29680-2026《洗面奶(膏、液、慕斯、啫喱、粉)》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6年2月27日发布,自2026年9月1日起实施,全部代替GB/T 29680-2013《洗面奶、洗面膏》。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此次修订是该标准2013年首次发布以来的第一次修订,最核心的结构性变化在于产品覆盖范围从两类扩展至六类剂型,并据此重建了术语体系与分类标记规则。
实施节点与替代关系
新版标准的时间节点已经生效:2026年9月1日之后生产的洁面产品,其产品标准符合性判定、出厂检验与标签标注均应依据GB/T 29680-2026执行,GB/T 29680-2013同步废止。对于实施日前已生产入库的产品,企业需按自身留样与保质期管理规则处置,并核查在售产品标签上标注的标准号与分类标记是否仍与实际执行版本一致。
| 对比项目 | GB/T 29680-2013 | GB/T 29680-2026 | 变化说明 |
|---|---|---|---|
| 覆盖剂型 | 洗面奶、洗面膏 2 类 | 洗面奶、洗面膏、洗面液、洗面慕斯、洗面啫喱、洗面粉 6 类 | 增加洗面液、洗面慕斯、洗面啫喱、洗面粉 |
| 术语设置 | 乳化型洗面奶、乳化型洗面膏、非乳化型洗面奶、非乳化型洗面膏 | 洗面奶、洗面膏、洗面液、洗面慕斯、洗面啫喱、洗面粉 | 删除旧版 4 条组合式术语,改为按剂型逐条定义 |
| 分类与分类标记 | 按乳化/非乳化划分产品类别 | 按形态分 6 类,再以乳化型(Ⅰ型)、非乳化型(Ⅱ型)作分类标记 | 分类维度与标记维度分离,洗面粉不按工艺区分 |
| 感官与理化指标 | 按旧版 5.2 | 重新设定,pH 按剂型分型 | pH 由单一区间改为分型限值 |
| pH 试验方法 | 按旧版 6.2.3 | 按剂型区分稀释法与直测法 | 洗面液、洗面慕斯改用直测法 |
| 儿童洁面产品 | 未涉及 | 单列 pH 与标签要求 | 首次纳入标准体系 |
适用对象与范围边界
标准界定了六类产品的术语,规定了产品分类和分类标记、技术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并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适用范围限定为以清洁面部皮肤为主要目的的洗面奶、洗面膏、洗面液、洗面慕斯、洗面啫喱、洗面粉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判定一款产品是否落入本标准需同时看两个条件:使用部位为面部,主要功能为清洁。卸妆油、卸妆水一类以溶解彩妆为主要目的的产品,以及身体清洁类产品,不适用本标准。产品所用原料和包装材料应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所用香精应符合GB/T 22731《日用香精》要求。
六类剂型的术语定义与判定依据
新版删除了2013版中"乳化型洗面奶""非乳化型洗面膏"等四条组合式术语,改为按产品形态逐条定义。这一调整使剂型归属有了独立的判定依据,不再与生产工艺捆绑。
| 剂型 | 标准定义要点 | 典型外观 |
|---|---|---|
| 洗面奶 | 以表面活性剂、增稠剂、水等为原料,经混合或混合乳化工艺制成,有一定流动性 | 乳液状 |
| 洗面膏 | 同类原料经混合或混合乳化工艺制成,不易流动 | 膏状、霜状 |
| 洗面液 | 同类原料经混合或混合乳化工艺制成,易流动 | 水状或略稠状液体 |
| 洗面慕斯 | 经特定包装挤压或从加压容器向外喷出后形成泡沫 | 泡沫状 |
| 洗面啫喱 | 呈透明或半透明凝胶状,或半流动性黏稠状 | 凝胶状 |
| 洗面粉 | 以表面活性剂、改性淀粉、调理剂、活性添加剂等为原料,经混合工艺制成 | 粉末或颗粒状 |
洗面粉的原料构成与其余五类明显不同,标准在定义中直接写入改性淀粉、调理剂、活性添加剂,这也解释了后续分类标记与pH限值为何将其单独处理。
分类标记规则与标签标注联动
产品分类按形态分为六类。分类标记则针对洗面奶、洗面膏、洗面液、洗面慕斯、洗面啫喱五类,依工艺不同分为乳化型(Ⅰ型)与非乳化型(Ⅱ型);洗面粉不按工艺区分,因此没有Ⅰ型/Ⅱ型之分。
这一规则直接约束标签内容。标准第8章规定,销售包装的标签按GB 5296.3《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执行,且洗面奶、洗面膏、洗面液、洗面慕斯、洗面啫喱在标注产品标准号时,应同时标注产品分类标记。换言之,一款乳化型洗面奶的标签需体现"GB/T 29680-2026 Ⅰ型"这类完整信息,仅标标准号不标分类标记即构成标注不完整;洗面粉则不受该项要求约束。
技术要求:感官、理化与限量
感官要求包括色泽符合规定色泽、香气符合规定香型、质感均匀一致(多层或含颗粒或灌装成特定外观的产品除外)。理化指标中,稳定性与pH是两个关键控制点。
| 项目 | 洗面奶、洗面膏、洗面液、洗面慕斯、洗面啫喱 | 洗面粉 |
|---|---|---|
| 耐热 | (40±1)℃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性状与原样保持一致 | 同左 |
| 耐寒 | (-8±2)℃保持24h,恢复至室温后性状与原样保持一致 | 同左 |
| pH(25℃) | 乳化型(Ⅰ型)4.0~8.5;非乳化型(Ⅱ型)4.0~11.0 | 4.0~11.0 |
| 离心分离 | 2000 r/min、30min无油水分离(颗粒沉淀除外) | 同左 |
含α-羟基酸、β-羟基酸的产品,pH可按企业标准执行;儿童洁面产品的pH应符合《儿童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要求。
微生物指标与有害物质限量按标准表2执行,其中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耐热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以及铅、汞、砷、镉、甲醇、二噁烷、石棉,均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判定。三项有害物质的检测触发条件由标准明确:乙醇与异丙醇含量之和不小于10%(质量分数)的产品需检测甲醇;配方中含乙氧基结构原料的产品需检测二噁烷;配方中含滑石粉原料的产品需检测石棉。
检测方法与检验规则
pH试验方法按剂型分流,这是本次修订中容易被忽略的操作性变化:洗面奶、洗面膏、洗面啫喱和洗面粉按GB/T 13531.1规定的稀释法进行;洗面液、洗面慕斯按GB/T 13531.1规定的直测法进行。实验室若沿用旧版单一方法,会直接导致数据不可比。
离心分离试验的条件也已细化:试样注入离心管约2/3高度并装实塞好,放入预先调节到38℃的恒温培养箱保持1h,立即移入离心机,调整至2000 r/min旋转30min后取出观察。所用角式低速台式离心机最大相对离心力应在19.6 N~30.7 N范围内。
耐热试验使用温控精度±1℃的恒温培养箱,耐寒试验使用温控精度±2℃的冰箱,均以包装完整试样置入24h后恢复室温与原样目测比较。微生物指标和有害物质限量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测定;净含量按JJF 1070测定;包装外观按QB/T 1685执行。
检验规则统一按GB/T 37625《化妆品检验规则》执行,抽样方案、判定规则与复检流程随之更新,企业出厂检验文件中的抽样依据需同步替换。
贮存条件同样有调整:产品应贮存在温度不高于38℃的通风干燥仓库内,不应靠近水源、火炉或暖气,并配备照明、防鼠、防虫、防尘、防潮设施;贮存时距地面至少20 cm,距内墙至少50 cm,中间留有通道,按箱子图示标志堆放,执行先进先出原则。
中科检测洁面产品标准符合性服务
中科检测可依据GB/T 29680-2026承接洁面产品的全项目标准符合性检测,覆盖感官指标、pH(按剂型分别执行稀释法与直测法)、耐热、耐寒、离心分离、净含量、包装外观,以及按《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的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耐热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与有害物质检测(铅、汞、砷、镉、甲醇、二噁烷、石棉)。
针对换版期需求,可提供配方触发项判定(依据乙醇/异丙醇含量、乙氧基结构原料、滑石粉原料确认甲醇、二噁烷、石棉是否为必检项)、六类剂型归属与分类标记确认、标签标注合规核查,以及旧版标准产品的切换送检方案。有洁面产品换版检测或标签核查需求的企业,可联系中科检测化妆品检测团队获取项目清单与周期安排。
延伸阅读
常见问题(FAQ)
1. GB/T 29680-2026 适用于哪些产品?
适用于以清洁面部皮肤为主要目的的洗面奶、洗面膏、洗面液、洗面慕斯、洗面啫喱、洗面粉的生产、检验和销售。使用部位为面部、主要功能为清洁是两个必要条件,卸妆类与身体清洁类产品不适用。
2. GB/T 29680-2026 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旧版标准还能用吗?
标准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6年2月27日发布,2026年9月1日起实施,全部代替GB/T 29680-2013《洗面奶、洗面膏》,旧版同步废止。实施日后的检验与标签标注应依据新版执行。
3. 标签上除标准号外还要标什么?
洗面奶、洗面膏、洗面液、洗面慕斯、洗面啫喱在标注产品标准号时,应同时标注产品分类标记,即乳化型(Ⅰ型)或非乳化型(Ⅱ型)。洗面粉不按工艺区分,无此项分类标记要求。销售包装标签整体按GB 5296.3执行。
4. pH 检测方法为什么要按剂型区分?
新版第6.2.3条规定,洗面奶、洗面膏、洗面啫喱和洗面粉按GB/T 13531.1的稀释法测定,洗面液、洗面慕斯按直测法测定。慕斯与液态产品可直接进样,无需稀释即可获得可靠读数;沿用单一方法会造成不同剂型间数据不可比,也不符合标准规定。
5. 中科检测能提供哪些配套支持?
中科检测可承接GB/T 29680-2026全项目检测,包括感官、pH、耐热、耐寒、离心分离、微生物与有害物质限量,并可根据配方成分判定甲醇、二噁烷、石棉是否属必检项,同时提供分类标记确认与标签标注合规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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