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次
2026-09-28 - 来源:中科检测
一、实施节点
| 项目 | GB/T 21551.3-2024 | GB/T 18801-2022 |
|---|---|---|
| 标准名称 |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抗菌、除菌、净化功能 第3部分: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 | 空气净化器 |
| 发布 / 实施 | 2024-12-31 发布,2027-01-01 实施 | 2022-10-12 发布,2023-05-01 实施 |
| 除异味条款 | 4.2.2 + 附录 D | 附录 J(除异味)+ 附录 N(模拟二次异味) |
| 判定指标 | 气味强度差 >1 | 臭气浓度(人工嗅辨法)等 |
| 试验方法 | 三角嗅袋法 | 人工嗅辨/臭气浓度评价 |
两标准评价异味的角度不同:GB/T 21551.3-2024 用气味强度差(净化前后气味强度的差值)直接量化"除味效果",GB/T 18801-2022 用臭气浓度/人工嗅辨评价异味强度等级,并引入模拟二次异味场景——方法体系不同,不能简单等同。
二、适用对象
适用于明示具有除异味/净味功能的空气净化器整机;
覆盖主打"净味/除味"卖点的空气净化器整机厂,及新装修、养宠、厨房邻接等异味场景家庭;
常见异味来源:装修材料释放、宠物异味、烹饪油烟、烟草烟雾、霉味等。
三、技术要求
| 对比项 | GB/T 21551.3-2024(附录 D) | GB/T 18801-2022(附录 J/N) |
|---|---|---|
| 判定指标 | 气味强度差 >1 | 臭气浓度等异味强度指标 |
| 试验方法 | 三角嗅袋法 | 人工嗅辨法(臭气浓度评价) |
| 异味场景 | 异味样品净化前后强度对比 | 含模拟二次异味(异味源持续释放场景) |
| 判定性质 | 功能合格判定 | 性能指标评价 |
选标要点:主打"除味效果明显"的功能宣称 → 按 GB/T 21551.3-2024(气味强度差>1 有明确合格线);需要异味强度等级与二次异味场景数据 → 按 GB/T 18801-2022(臭气浓度+模拟二次异味)。两者互补。
四、检测方法
方法一:GB/T 21551.3-2024 附录 D(三角嗅袋法,气味强度差)1. 制备代表性异味样品(装修/宠物/油烟等场景异味); 2. 异味空气经净化器处理后收集净化样; 3. 由经过培训的嗅辨员对"未净化样/净化样"进行三角比较嗅辨(参照 HJ 1262 嗅辨方法),评价净化前后气味强度差异; 4. 综合嗅辨结果计算气味强度差; 5. 判定:气味强度差 >1 判定合格。
方法二:GB/T 18801-2022 附录 J/N(臭气浓度/人工嗅辨,含模拟二次异味)1. 按标准方法制备异味样品(含模拟二次异味场景——异味源持续释放的动态条件); 2. 由嗅辨员对异味样品进行人工嗅辨,测定臭气浓度等异味强度指标; 3. 净化器运行后复测,评价除异味性能; 4. 结果以异味强度指标变化体现。
两种方法都属感官评价类试验,嗅辨员培训与样品稳定性控制是数据可靠性的关键,需由具备资质的实验室在受控条件下完成。
五、中科检测服务
资质能力:中科检测可依据 GB/T 21551.3-2024 与 GB/T 18801-2022(CMA&CNAS) 开展空气净化器除异味检测(气味强度差/臭气浓度),出具具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
选标建议:
主打"除味效果明显"功能宣称 → 按 GB/T 21551.3-2024(气味强度差>1,有合格判定);
需要异味强度等级/二次异味场景数据 → 按 GB/T 18801-2022(臭气浓度+模拟二次异味);
双标准组合 → 一次送样,功能判定与性能数据兼得。
能力覆盖:覆盖除异味、除菌、除病毒、除过敏原全功能检测,配套 GB/T 18801-2022 通用性能检测。
服务流程:送样 → 确认标准与功能宣称 → 实验室检测 → 出具 CMA&CNAS 报告,四步闭环。
FAQ
Q1:"气味强度差 >1"和"臭气浓度"是一回事吗?A:不是。气味强度差(GB/T 21551.3-2024)比较净化前后气味强度差值,直观反映"除味效果";臭气浓度(GB/T 18801-2022)是异味强度的等级评价指标,两者原理与表达方式不同,报告数据不可直接互换。
Q2:想支撑"净味/除味"宣称,按哪个标准测?A:建议按 GB/T 21551.3-2024——气味强度差>1 有明确合格判定,宣称支撑力更强;如还需异味强度等级或二次异味场景数据,可补充 GB/T 18801-2022 检测。
Q3:除异味检测和除甲醛检测是一回事吗?A:不是。除异味是感官评价(气味强度差/臭气浓度);除甲醛等气态污染物按 GB/T 18801-2022 测洁净空气量(CADR)。两者互补,完整评价净化能力时建议同时开展。
Q4:送样有什么要求?A:需提供代表性整机样机并说明明示的除异味宣称、主要异味场景与拟检测标准;具体数量、试验条件按标准与实验室指导确定,建议送检前先与中科检测确认。

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机构。

整体技术解决方案。
电话:400-133-6008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科路368号(天河实验室)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莲花砚路8号(黄埔实验室)
邮箱:atc@gic.ac.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