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次
2026-08-22 - 来源:中科检测
一、政策红利下需求增量
2021年《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1)将化妆品新原料由统一审批改为按风险分类管理: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的较高风险新原料实行注册管理,其他新原料实行备案管理。2025年2月,国家药监局发布《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2025年第12号公告),进一步减免部分毒理学试验、推进新原料与关联产品同步申报、对创新原料优先审评。
政策"松绑"降低的是重复性与低风险试验负担,而非取消安全评价。无论注册或备案,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均须开展安全评估并形成安全评估报告,毒理学试验报告仍是风险判定的基础证据。申报通道更宽、节奏更快,反而使单位时间内的毒理检测与安评需求明显上升,对检测机构的承接能力与合规资质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新原料毒理要求
依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第六章及中检院《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征求意见稿)》的情形分类,不同申报情形对应不同的毒理资料要求。下表梳理情形1/2/4/5/6 的毒理要求要点:
| 申报情形 | 功能 / 来源特征 | 毒理要求要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第六章) |
|---|---|---|
| 情形1 | 国内外首次使用,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 | 较高风险,需较完整毒理学资料套餐;长期人体试用试验仅祛斑美白功能保留 |
| 情形2 | 国内外首次使用,其他功能 | 依风险科学评估,可减免部分毒理学试验,但仍须必要的毒理证据支撑 |
| 情形4 | 境外已上市化妆品中≥3年安全使用史 | 凭境外安全使用历史数据简化,减免部分毒理学试验 |
| 情形5 | 具有安全食用历史 | 重点论证安全食用史,相应简化毒理学要求 |
| 情形6 | 特定稳定聚合物(Mw>1000、低聚体<10%) | 依聚合物规则,毒理学要求相对较低 |
注:上表依据中检院《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征求意见稿)》情形分类整理,最终以正式发布版本及《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第六章现行文本为准。
三、选型核心维度
选择化妆品新原料毒理检测机构,建议从以下三个核心维度核验,避免只看报价或周期而忽略合规基础:
| 选型维度 | 关注要点 | 对申报的意义 |
|---|---|---|
| 资质覆盖 | 具备化妆品领域的 CMA 资质,且相关项目已在 NMPA 备案 / 公示范围内 | 出具的毒理学试验报告方可被注册备案资料采信 |
| 安评能力 | 能基于毒理数据编制或支撑安全评估报告,而非仅提供孤立试验数据 | 安全评估仍是注册备案的核心刚需,结论须有试验支撑 |
| 减免后的证据留存 | 即便适用2025年第12号公告减免,仍能补齐"必要的毒理证据"与留档资料 | 减免≠免做,监管留痕与可追溯性不可忽视 |
综上,机构的资质范围、安评闭环能力与对减免政策的合规把握,是选型时最关键的三个锚点。
四、避坑
● 坑一:NMPA 备案核验缺失。委托前应核验机构资质附表与 NMPA 备案 / 公示信息,确认拟开展项目确在有效范围内,避免报告不被采信。
● 坑二:安评报告脱离毒理数据。安全评估结论须由毒理学试验数据支撑,遗留风险物质须说明控制与暴露评估措施,切忌"结论先行"。
● 坑三:忽视监测期义务。新原料安全监测期为 3 年,注册人 / 备案人须逐年报告使用与安全情况,检测机构选型的延续服务能力同样应纳入考量。
五、中科检测可承接能力
围绕化妆品新原料安全评估,中科检测可依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第六章出具以下毒理学试验数据,并支撑注册备案资料与安全评估报告的编制:
急性毒性:急性经口毒性、急性经皮毒性、急性吸入毒性
局部毒性:急性皮肤刺激性 / 腐蚀性、急性眼刺激性 / 腐蚀性、阴道黏膜 / 口腔黏膜刺激
遗传毒性:细菌回复突变试验(Ames)、哺乳动物红细胞微核试验、染色体畸变试验
亚慢性毒性:亚慢性经口、亚慢性经皮、亚慢性吸入
相关报告具合规资质,可适配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要求与安全评估报告编制需要,覆盖情形1/2/4/5/6 等不同申报路径的毒理证据需求。
六、常见问题 FAQ
Q1:2025年第12号公告减免,是否等于免做毒理试验?A:不等于。减免针对重复性与低风险试验,必要的毒理学证据与安全评估仍是注册备案的硬性要求。
Q2:检测机构资质怎么查?A:可通过机构公示的 CMA 资质附表核验化妆品领域项目,并对照 NMPA 备案 / 公示信息确认项目在有效范围内。
Q3:新原料获批后的监测期如何执行?A:新原料安全监测期为 3 年,注册人 / 备案人须逐年报告原料使用及安全情况,检测机构应能提供延续性的毒理与安评支持。
七、选型指引与联系
化妆品新原料毒理检测机构选型,建议按"先定情形、再核资质、后配能力"的顺序推进:先判定原料功能与申报情形(参照《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征求意见稿)》),再核验机构的 CMA 化妆品领域资质与 NMPA 备案范围,最后匹配毒理套餐与安评支撑能力。
中科检测可承接化妆品新原料的急性、局部、遗传与亚慢性毒理评价,适配注册备案资料与安全评估报告编制。如需针对具体原料的申报情形与毒理套餐方案,欢迎联系中科检测沟通送检事宜。
本文为机构选型方法参考,不构成排名/背书;具体以双方确认的检测委托书及现行标准文本、机构最新资质附表为准。标准号核对日期 2026-08-14。
© 中科检测 *

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机构。

整体技术解决方案。
电话:400-133-6008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科路368号(天河实验室)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莲花砚路8号(黄埔实验室)
邮箱:atc@gic.ac.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