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次
2026-07-10 - 来源:中科检测
安全评估报告(Safety Assessment Report,简称SAR)是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的核心科学性文件,直接决定审评部门能否认可原料的使用安全性。
2026年7月15日施行的《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资料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和中检院配套《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在保留安全评估报告核心地位的同时,按原料风险等级、来源与工艺实施差异化资料要求。
本文逐项拆解新规下安全评估报告的框架、各章节编写要点,以及毒理学数据要求的分级逻辑。

一、新规下安全评估报告的核心定位
| 维度 | 原规要求 | 新规调整 |
|---|---|---|
| 报告地位 | 必备核心文件 | 仍为必备核心文件,但数据支撑要求分级 |
| 数据来源 | 以国内规范方法为主 | 接受国际通行方法(OECD、EPA等)数据 |
| 毒理深度 | 多数情形要求完整数据包 | 依风险等级与历史,可适用基础数据包 |
| 评估结论 | 单一"安全/不安全" | 需明确使用范围、浓度限值及限制条件 |
二、报告框架与章节编写要点
新规配套通则将安全评估报告划分为八个核心章节:
2.1 原料基本信息:INCI名、CAS号、来源(合成/提取/生物技术)、纯度及杂质概况。
2.2 质量规格与生产工艺:企业内控质量标准(含量、重金属、微生物、溶剂残留)及关键工艺参数。
2.3 理化特性:溶解性、分配系数Log P、稳定性(pH、温度、光照)。
2.4 毒理学安全性评价:报告主体章节,数据要求依风险分级(见第三部分)。
2.5 人体安全试验:对黏膜/破损皮肤/婴幼儿产品须提供人体斑贴或激发试验数据。
2.6 暴露量评估:基于产品类型、使用频率、单次用量估算系统暴露量(SED)。
2.7 风险评估结论:是否安全、安全浓度上限、适用产品类别、特殊人群限制、警示语。
2.8 参考文献与数据溯源:标注来源文献、试验机构及方法标准编号,确保可复核。
三、毒理学数据要求分级:基础数据包 vs 完整数据包
| 对比项 | 基础数据包 | 完整数据包 |
|---|---|---|
| 适用情形 | 安全食用历史/已使用历史/低风险原料 | 高风险新原料及无历史数据原料 |
| 急性毒性 | 可基于食用/使用历史豁免 | 必检 |
| 重复剂量毒性 | 视暴露量酌情 | 28天/90天必检 |
| 生殖发育毒性 | 通常可减免 | 必检 |
| 致癌性 | 通常可减免 | 必检 |
| 遗传毒性 | 需提供(体外组合试验) | 需提供(体外+体内) |
| 毒代动力学 | 视情形 | 高风险必检 |
四、常见退审原因
结论与使用边界缺失:仅写"安全"未明确浓度上限与适用部位
毒理数据不可溯源:引用文献未标注方法标准与试验机构
暴露评估参数随意:与权威参数偏差过大
减免依据不充分:主张历史豁免但未提供权威证明材料
杂质控制缺失:未说明工艺杂质及重金属控制水平
方法标准不匹配:采用非公认方法且未说明验证情况
五、常见问题(FAQ)
Q1:安全评估报告必须由第三方出具吗?新规不强制要求第三方编制,但报告须由具备化妆品安全评估资质的人员签章。
Q2:基础数据包适用于哪些原料?主要适用于具有安全食用历史、在国外已有使用历史且有公开安全结论,或经评估属低风险的原料。
Q3:稳定性数据"留档备查"是否意味着可以不提交?不是。留档备查指在理化稳定性基础研究合格前提下,加速与长期稳定性试验可先行存档、后续补充,但企业仍须具备完整数据以备核查。
Q4:采用OECD方法的数据在国内审评是否直接认可?新规明确接受,但数据须完整、可溯源,且试验设计符合原料暴露特征。
六、结语
新规下安全评估报告的编写逻辑从"堆数据"转向"证安全、划边界"。企业应在申报前完成风险分级判定,按差异化要求组织毒理数据包,并确保结论给出清晰、可执行的限制条件。
信息来源:国家药监局2026年第59号公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资料管理规定》全文、中检院配套《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

检验检测认证服务机构。

整体技术解决方案。
电话:400-133-6008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科路368号(天河实验室)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莲花砚路8号(黄埔实验室)
邮箱:atc@gic.ac.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