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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 来源:中科检测
2026年6月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牙膏用原料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至2026年8月4日。该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替代GB 22115-2008,是这部标准自2008年发布以来17年间最大的一次修订。
修订后的禁用原料总数从1,205种增至1,630种,限用原料从39种扩至58种,准用防腐剂从48种减至42种——三大指标的变化直接反映了牙膏原料监管的全面升级。
本文全景解读六大核心变化。

一、禁用原料总数:1,205 → 1,630种(+425)
| 增补来源 | 增补数量 | 典型新增物质 |
|---|---|---|
| 欧盟EC 1223/2009转接 | 大量 | 苄氯酚、甲基二溴戊二腈等 |
| 化妆品禁限用目录同步 | 一批 | 大麻二酚、比马前列素、拉坦前列素、他氟前列素等 |
| 旧版准用防腐剂转禁用 | 3类 | 硼酸、甲醛、多聚甲醛、氯乙酰胺 |
二、禁用植(动)物物质:88 → 120种(+32)
新增:大麻(CANNABIS SATIVA)仁果、大麻叶提取物、大麻籽油、颠茄、东亚魔芋、花魔芋等
调整:白芷、威灵仙、芫花、牵牛等参照化妆品目录重新定义
三、禁用物质目录Ⅱ:173 → 154种
新增了右丙氧芬、地芬诺酯、甲醇、甲基丁香酚、牛源性物质、苄氯酚、大麻二酚、比马前列素、硝基甲烷、乌洛托品等20种物质;同时将CI 21100等30个原料移入表A.1。
四、限用原料目录:39 → 58种(+19)
| 新增限用原料 | 应用方向 | 管理要求 |
|---|---|---|
| 视黄醇(A醇) | 口腔护理功效 | 设定浓度上限 |
| 视黄醇乙酸酯 | 口腔护理功效 | 设定浓度上限 |
| 视黄醇棕榈酸酯 | 口腔护理功效 | 设定浓度上限 |
| 羟基磷灰石(纳米) | 美白/修复 | 纳米材料专项管理 |
五、准用防腐剂:48 → 42种(-6)
| 调整类型 | 涉及物质 | 原因 |
|---|---|---|
| 删除 | 苄氯酚 | 安全评估不通过 |
| 删除 | 甲醛、多聚甲醛 | 从准用转为禁用 |
| 删除 | 碘酸钠 | 安全评估不通过 |
| 不纳入 | 氯咪巴唑 | 急性经口毒性4级,吞咽有害 |
| 合并 | 吡罗克酮和吡罗克酮乙醇胺盐 | 同类合并 |
| 合并 | 水杨酸 | 同类合并 |
六、准用着色剂:102 → 103种
增加1种,变动不大,但须注意与准用防腐剂、禁用目录之间的交叉引用调整。
七、对企业的影响
原料清单须全面复盘:425种新增禁用物质中,部分可能已在现有配方中使用
防腐体系面临重构:6种防腐剂调整直接影响配方稳定性与防腐效能
功效成分合规路径变化:视黄醇类、羟基磷灰石(纳米)从无约束进入限用管理
与化妆品规范接轨加速:牙膏原料管理逻辑全面向化妆品法规看齐
八、常见问题(FAQ)
Q1:征求意见稿到正式发布通常需要多长时间?一般3-12个月不等,取决于征求意见反馈量和标准委审查进度。
Q2:征求意见稿中的禁用/限用清单,正式发布时可能调整吗?可能。企业可通过反馈渠道提交数据或建议,正式发布文本可能微调。
Q3:过渡期如何安排?正式发布后会设定过渡期,旧配方可销售至保质期结束,新配方须按新标执行。
Q4:企业现在应该做什么?距意见反馈截止(8月4日)不足1个月,建议立即进行差距预分析,评估现行配方对新标的适配度。
九、结语
禁用原料从1,205到1,630,不仅仅是数字的增加,更标志着牙膏原料管理全面进入"化妆品法规轨道"。企业当下的核心动作是"看清变化、评估差距、及时反馈"——8月4日是第一个时间节点。
信息来源:国家药监局公开征求意见公告、《牙膏用原料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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