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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 来源:中科检测
《牙膏用原料规范(征求意见稿)》最直观的变化,是禁用原料从1,205种猛增至1,630种,净增425种。
这425种新增禁用物质并非"从天而降",而是有清晰的三类来源。本文按类别逐一拆解,帮助企业精准定位排查重点。

一、增补来源概览
| 来源 | 增补范围 | 代表性新增物质 |
|---|---|---|
| 欧盟EC 1223/2009转接 | 大量 | 苄氯酚、甲基二溴戊二腈等 |
| 化妆品禁用目录同步 | 一批 | 大麻二酚、比马前列素、拉坦前列素等 |
| 旧版准用防腐剂转禁用 | 3类 | 甲醛、多聚甲醛、硼酸、氯乙酰胺 |
二、重点新增禁用物质盘点
2.1 欧盟法规转接类
旧版GB 22115-2008参考的是76/768/EEC,该指令已被EC 1223/2009取代。17年间欧盟发布了大量修订法令,本次修订一并补齐。
| 新增物质 | 原用途 | 关注原因 |
|---|---|---|
| 苄氯酚 | 防腐剂 | 原为准用防腐剂,现直接禁用 |
| 甲基二溴戊二腈 | 防腐剂 | 欧盟已禁用多年 |
| 非那西丁 | 止痛药成分 | 可能的交叉添加风险 |
| 右丙氧芬 | 医药成分 | 麻醉镇痛药 |
2.2 化妆品目录同步类
本次将近年《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新增物质同步纳入牙膏管理。
| 新增物质 | 同步来源 | 牙膏行业关注度 |
|---|---|---|
| 大麻二酚(CBD) | 化妆品禁用目录更新 | ★★★★★ |
| 大麻仁果、大麻叶提取物、大麻籽油 | 禁用植动目录 | ★★★★★ |
| 甲醇 | 化妆品禁用目录 | ★★★★☆ |
| 甲基丁香酚 | 化妆品禁用目录 | ★★★☆☆ |
| 牛源性物质 | 化妆品禁用目录 | ★★★☆☆ |
| 硝基甲烷 | 化妆品禁用目录 | ★★★☆☆ |
| 乌洛托品 | 化妆品禁用目录 | ★★★☆☆ |
2.3 医药成分类(前列腺素类似物)
一批用于治疗青光眼/睫毛增长的前列腺素类似物被新增禁用:
| 新增物质 | 原应用 |
|---|---|
| 比马前列素 | 睫毛增长液成分 |
| 拉坦前列素 | 青光眼药物 |
| 他氟前列素 | 青光眼药物 |
| 曲伏前列素 | 青光眼药物 |
| 他氟乙酰胺 | 前列腺素类似物 |
三、禁用植(动)物物质新增32种
| 新增类别 | 典型物质 | 备注 |
|---|---|---|
| 工业大麻类 | 大麻仁果、大麻叶提取物、大麻籽油 | 与化妆品禁用目录同步 |
| 毒/刺激类植物 | 颠茄、东亚魔芋、花魔芋 | 安全风险 |
| 中药类调整 | 白芷、威灵仙、芫花、牵牛 | 重新定义 |
四、企业排查重点建议
先查大麻类:曾用于牙膏的工业大麻提取物(CBD等)须立即确认是否在配方中
再查防腐剂:苄氯酚、甲醛供体类、硼酸等原准用防腐剂须排查是否仍在使用
再看医药类:前列���腺素类似物若用于口腔护理,须确认成分
核对整体清单:建议将完整配方逐成分对照1,630种禁用清单
五、常见问题(FAQ)
Q1:新增禁用物质如果现在正在使用,怎么办?在配方调整前可关注征求意见稿最终发布版本和过渡期政策。建议尽早启动替代方案验证。
Q2:大麻二酚(CBD)为何被禁用?CBD未被证明在牙膏中使用的安全性,且在中国现行法规框架下属化妆品禁用物质,本次同步纳入牙膏管理。
Q3:甲醇禁用对牙膏有实质影响吗?甲醇本身不作为牙膏原料添加,但可能作为溶剂或原料杂质引入。企业须确认各原料供应商的甲醇残留控制水平。
Q4:这些新增禁用物质是否需要逐项检测?不强制逐项,但须有原料准入证据(供应商声明或检测报告)证明配方中不含禁用物质。
六、结语
425种新增禁用物质不是"一次到位的清单更新",而是行业监管体系与欧盟法规及化妆品体系全面接轨的必然结果。对企业而言,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是将配方成分逐一核对新增禁用清单,发现"踩线"成分即启动替代方案。
信息来源:国家药监局《牙膏用原料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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