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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30 - 来源:中科检测
2026 年 9 月 22 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发布 2026 年第 6 号公告,公布 50 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辅食营养补充品领域迎来重要修订——GB 22570-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和学龄前儿童营养补充品》正式发布,代替 GB 22570-2014。新标将适用年龄上限由 60 月龄扩展至 72 月龄,新增学龄前儿童营养补充品独立类别,并对营养素限量与包装提出新要求。中科检测本文系统解读其实施节点、适用范围、产品分类、技术要求与新旧变化,供相关企业对照整改。

一、实施节点:发布与正式实施时间
1. 发布时间与实施日期
GB 22570-2026 由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于 2026 年 8 月 18 日批准发布,随 2026 年第 6 号公告于 2026 年 9 月 22 日对外公布,实施日期为 2027 年 8 月 18 日,同时代替 GB 22570-2014。
2. 过渡期与企业应对窗口
从公布到实施约 12 个月过渡期。企业需在实施前完成产品类别核对、标签调整、配方营养素复核、独立小包装落实与原料禁用排查。过渡期是企业优化合规体系的关键窗口,建议尽早统筹安排。
二、适用对象与范围
1. 适用人群
标准适用于 6 月龄~36 月龄食用的辅食营养补充品,以及 37 月龄~72 月龄食用的学龄前儿童营养补充品,将适用年龄上限由 60 月龄扩展至 72 月龄,覆盖全部学龄前儿童。
2. 标准属性与归口
GB 22570-2026 为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技术解读由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负责,适用于国产及进口相关产品的监督检验与市场执法。
三、产品分类:两大类并列格局
1. 辅食营养补充品(6~36 月龄)
下设三类: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辅食营养素补充片、辅食营养素撒剂。该类产品须添加在婴幼儿即食辅食中食用。
2. 学龄前儿童营养补充品(37~72 月龄)
新增独立类别,下设学龄前儿童营养素补充食品、学龄前儿童营养素补充片、学龄前儿童营养素撒剂。该类产品既可即食食用,也可添加在即食食品中食用,食用方式更为灵活。
四、技术要求与新旧变化
1. 适用范围与产品类别变化
标准名称新增"学龄前儿童营养补充品",形成辅食营养补充品与学龄前儿童营养补充品两大类并列的格局。术语定义随之调整,将"辅料"规范为"食品原料",并细化各子类的表述。
2. 营养素限量
旧版多数营养素仅设下限;新标对原无最大值要求的营养素制定允许最大值(如泛酸、胆碱、生物素、维生素 B1、维生素 B2 等),防范长期过量摄入风险。蛋白质每日份含量(以 g/100g 计)仍为 ≥25 g/100g,限值不变;月龄分段合并为 6~36 月龄与 37~72 月龄两档。
3. 原料禁止性要求
新版将管控范围由食物基质扩展至全部食品原料,明确所用原料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不应使用危害婴幼儿和儿童营养与健康的物质;并新增三项禁止性要求:不得添加可用于食品的菌种、不得使用氢化油脂、不得使用经辐照处理的原料。
4. 新旧标准核心变化对比表
| 对比项目 | GB 22570-2014 | GB 22570-2026 | 变化说明 |
|---|---|---|---|
| 标准名称与适用年龄 | 辅食营养补充品,适用 6~60 月龄 | 新增"学龄前儿童营养补充品",适用 6~72 月龄 | 适用年龄上限由 60 月龄扩至 72 月龄,覆盖全部学龄前儿童;新增独立类别 |
| 产品类别 | 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片/撒剂 | 保留上述三类,新增学龄前儿童营养素补充食品/片/撒剂 | 形成两大类并列格局,共六类产品 |
| 营养素上限 | 多数营养素仅设下限 | 对原无最大值要求的营养素制定允许最大值 | 泛酸、胆碱、生物素、维生素 B1、B2 等补充上限,防范过量 |
| 食用方法 | 未细化 | 细化六类产品食用方法 | 辅食类须添加即食辅食;学龄前类可即食或添加;补充片按年龄碾碎或直接嚼食 |
| 包装要求 | 未强制每日份独立小包装 | 四类产品每日份须独立计量小包装 | 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撒剂、学龄前儿童营养素补充食品、撒剂强制独立小包装 |
| 原料要求 | 仅限制食物基质 | 管控扩展至全部食品原料,新增 3 条禁止性要求 | 不得添加可用于食品的菌种、不得使用氢化油脂、不得使用经辐照原料 |
5. 标签标识
面向 6~36 月龄的辅食营养补充品,仍须标注产品大类及对应子类别名称;面向 37~72 月龄的学龄前儿童营养补充品,须标注"学龄前儿童营养补充品"及对应子类名称。
五、检测方法依据
1. 营养成分检验
钙、铁、锌、维生素 C 等多项指标对应的检验方法标准同步更新,依据 GB 5009 系列及特殊膳食用食品相关检验方法(如 GB 5413 系列)执行;新标将蛋白质含量、检验方法与计算要求整合至必需成分指标表。
2. 安全限量与感官要求
污染物、真菌毒素、致病菌限量分别引用 GB 2762、GB 2761、GB 2992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限量保持不变;感官要求新增"无异味"及感官检验方法;脲酶活性指标检验方法同步更新。
六、深度解读:修订背景与行业影响
GB 22570-2026 的修订,核心是让营养补充品的监管覆盖随儿童成长阶段自然延伸——将学龄前儿童正式纳入并独立设类,既回应了家庭对 3~6 岁儿童营养管理的现实需求,也填补了旧版在 60~72 月龄区间的空白。设定营养素允许最大值,是从"补够"走向"补得安全"的关键一步;强制每日份独立计量小包装,则把用量控制落到包装层面,降低家长估量误差带来的过量风险。对生产企业而言,配方设计、标签体系与包装规格都需同步重构,原料端禁用名单的扩展也提高了合规门槛。
七、中科检测服务能力
1. 资质与可承接项目
中科检测具备 CMA、CNAS 食品检测资质,可依据 GB 5009 系列、GB 22570-2026 及婴幼儿食品相关标准,提供辅食营养补充品全项目检测(营养素含量、污染物、微生物、标签合规等)及学龄前儿童营养补充品合规验证服务。
2. 企业合规方案
针对新标过渡期,中科检测可为企业提供配方营养素复核、原料禁用排查、标签标识审核、独立小包装合规性评估与送样检测方案。如需了解具体检测流程与送样要求,可通过中科检测官方渠道咨询。
常见问题(FAQ)
Q1:GB 22570-2026 何时实施,替代了哪个版本?A:标准于 2027 年 8 月 18 日实施,代替 GB 2257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辅食营养补充品》。
Q2:适用年龄有何变化?A:旧版适用 6~60 月龄;新标扩展至 6~72 月龄,其中 6~36 月龄为辅食营养补充品,37~72 月龄为学龄前儿童营养补充品,覆盖全部学龄前儿童。
Q3:哪些产品必须采用独立计量小包装?A:辅食营养素补充食品、辅食营养素撒剂、学龄前儿童营养素补充食品、学龄前儿童营养素撒剂四类产品的每日份均须采用独立计量小包装。
Q4:新标对营养素设定了哪些新要求?A:对原无最大值要求的营养素(如泛酸、胆碱、生物素、维生素 B1、B2 等)制定允许最大值,防范过量摄入;蛋白质每日份含量≥25 g/100g 限值保持不变。
Q5:原料方面有哪些禁止性规定?A:新版管控扩展至全部食品原料,明确不得添加可用于食品的菌种、不得使用氢化油脂、不得使用经辐照处理的原料,且不应使用危害婴幼儿和儿童营养与健康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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